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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执行服务“一条龙” 群众满意赠锦旗
时间:2020-11-24 16:40:49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近日,家住吉林省通化县六道沟乡的申请执行人罗某将一面写有“恪尽职守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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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该案的被告人徐某想发展人参产业,遂向好友罗某筹借了6万元,双方约定三年后人参出土后还款。转眼期限已到,罗某多次找徐某索要欠款,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一气之下,罗某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请求对徐某的5亩人参予以查封,并将徐某起诉至法院。2020年1月,抚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某偿还罗某欠款及利息共计13.1万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仍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罗某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迫于压力,徐某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和解,并提出将之前被查封的人参变卖后,先偿还罗某部分欠款,余款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还清。双方协商后签订了和解协议。

今年10月中旬,执行法官约好徐某、罗某一同前往已被查封的参地。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现场初步估算出了这片被查封人参的产量及总价值,并就有争议的部分参地权属进行了核准界定。刨参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双方当事人到场对人参进行分拣、装袋、编号,当场确认签字后存放在装有监控的仓库内,全程进行了跟踪录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经过连续四天的紧张忙碌,累计起获人参3000余斤,并连夜运到人参交易市场进行了公开竞卖,最终售得人参价款6万余元。扣除工人劳务费后,罗某追回欠款5.6万元。

“抚松法院的执行法官太不容易了,为了帮我要回欠款亲自陪了这么多天,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拿着来之不易的欠款,罗某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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