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0-11-27 10:31:49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21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松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责令被告乾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恢复在植树期间破坏的3103平方米林地及植被功能。 近年来,松原市两级法院打造了一支专业的环资审判法官队伍。全市法院及时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松原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为松原市环保立法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是松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更好地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松原中院及时总结梳理2017年以来松原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并向市人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调研组作专题报告。同时,强化对基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松原市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落成,助力松原市环境资源审判“两区”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创新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构建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协同审判机制,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新发展,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过审理一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对松原市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开展。 2019年9月16日,松原中院受理了建院以来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北京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的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12月24日首次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2月2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猎鸟类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提讯室参与庭审。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吉林高院将该案列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0年9月28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岭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长岭县水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用详实全面的书面证据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向法庭直观地展示了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松原市两级法院在世界环境保护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法官干警走进社区、公园和农村,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手册,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提供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咨询,设置环保宣传展板,进一步强化普法活动宣传效果。 下一步,松原市两级法院将积极履行环资审判职能,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为抓手,在涉环资案件审理中高度重视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防止污染与修复生态工作,在生态的后期维护与补植等恢复性司法上精准发力,有力有效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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