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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法院:高效文明善意执行涉企案件 答好优化营商环境考卷
时间:2020-12-08 10:40:19    作者:吴晶    来源: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持贯彻高效、文明、善意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沈阳某钛业公司与武汉某国企诉讼保全一案中,经双方积极沟通,海西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东湖高新区法院解除对该国企账户存款5500万元的冻结。该院执行局收到委托后,通过委托材料得知涉案企业系基建领域大型国企,且冻结的账户系该公司基本账户,负责委托事项的朱晖晖马不停蹄赶赴相关银行,于当日顺利解冻完毕。随后,海西中院在指挥平台给予本院“五星好评”。

“我们深知基本账户被冻结给企业带来的不便,耽误一天就是耽误发展。受理这类委托事项后,我们丝毫不敢怠慢,一定要保证企业基本账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朱晖晖说。12月2日,该国企法律顾问及工作人员特意送来牌匾表示感激。

深圳某园林企业与武汉某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苗木供应产生系列纠纷,武汉中院下达十份系列判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向园林企业支付工程款9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吴晶逐案分析并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对该系列案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发现审判阶段已足额保全,不仅无需冻结被执行企业账户,且由于保全金额多于判决应承担的金额,必须扣划后及时解冻相关银行账户,否则将影响企业经营。随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核对案件标的额,于当日下午赶赴银行完成线下扣划和解冻。

等完成全部事项,从位于东湖边上的银行出来,已是夜晚八点多。回到单位后,吴晶和书记员廖松松继续加班加点核对银行扣划情况,并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反馈。

在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对案件标的额时,承办法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的全部流程和注意事项。随后,该院财务室将案款900余万元直接打入申请人公司账户。至此,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该园林企业在立案后仅到过法院一次,就收回了拖欠的工程款。

该院将涉企案件细分为金融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合同类案件,针对系列案件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执行预案,提高执行工作专业化及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利用智能软件,全面运用集中查询、专人查询、分片查询等高效、集约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追求执行效果的倍增效应。

某物业服务企业涉及劳动争议案件共计30余件,经评估,该企业具备持续营收能力,对企业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虽不影响正常经营,但需加快案件办理流程,帮助劳动者早日拿到拖欠工资,尽早做到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孟涛带领团队批量制作系列文书,集中专人完成扣划、发还审批、核对一系列工作,案款到账后当天便将30余万元工资如期发放至劳动者手中。

湖北某基金公司运营着省内颇具规模的农产品交易平台,主要从事茶叶交易,因疫情影响,茶叶交易锐减,公司经营陷入困难。因未能如期兑付500余万元的合同款,上海某电业公司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焦质成了解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情况后,认真分析执行措施对企业的经济影响,考虑到该企业仅暂时处于困难阶段,常规执行措施不利于公司发展,且若对法定代表人继续限制高消费,不利于公司融资。故向申请执行人阐明利弊,反复多次组织双方和解,最终达成首期支付200万,剩余款项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并解除了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及银行冻结措施。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主线,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在依法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对被执行企业权益损害最小的强制措施,避免因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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