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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松原市两级法院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掠影
时间:2020-12-08 13:00:07    作者:崔苍竹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6日,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对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高某某等阻挠毁坏林场新植树苗一案,进行了室外公开审理。这是查干湖法庭自2019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审理的第114起案件。小小法庭,成为守护查干湖“金字招牌”的坚强法治屏障。

查干湖法庭的建设和运行,也是松原市两级法院坚决撑起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的有力表现。近年来,松原市两级法院及时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这对环资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打造专业化的审判团队,该市两级法院积极组织法官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新发布、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为法官采购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指导用书,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对新类型、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全院优秀法官研讨会,并积极鼓励法官到优秀环境资源法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力求打造出最优秀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

同时,积极探索构建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协同审判机制,查干湖法庭从创建之初,就实行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模式,有力实现了审判机制的专门化以及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为更好地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松原市两级法院积极为全市环保立法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是松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自5月起,松原中院每月调度所负责的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向松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胜利。

为更好地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保障环境资源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有序进行,松原中院及时总结梳理2017年以来松原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并向市人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调研组作了专题报告。

护航绿水青山,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松原两级法院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起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司法联动机制,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外部环境逐渐趋好,形成了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保护合力。

“案件不难审,难的是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自己的一些日常行为,比如说捕只鸟、捞条鱼等,根本意识不到已经触犯了法律。”查干湖法庭负责人马金山说。

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松原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2020年2月2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猎鸟类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提讯室参与庭审。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吉林高院将该案列为吉林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2019年9月16日,松原中院受理了建院以来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北京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的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12月24日首次公开开庭审理。

通过公开审理一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加强对全市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宣传,推进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开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松原市两级法院积极履行环资审判职能,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为抓手,在涉环资案件审理中高度重视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防止污染与修复生态工作,在生态的后期维护与补植等恢复性司法上精准发力,为保护绿水青山撑起了坚强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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