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放水养鱼”巧执行
时间:2020-12-11 09:36:43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于法官,谢谢你,是你让我们企业得以正常经营,并最终走出了困境!”日前,被执行人大庆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把印有“为企业办事关怀备至 为企业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于戈手中。 几年前,陈某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多起纠纷,被诉至法院。案件经过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败诉方均为陈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16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5月,执行干警于戈接到案卷后迅速进行了查证,发现该公司账户无余额可供执行,仅有办公场所和几名员工在维持着公司的运转。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于戈第一时间约谈陈某,要求其申报公司财产,并告知拒不执行及隐匿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考虑到申请人要的是案件执行款,而非让企业无法经营。若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冻结户等强硬措施,最终申请人难以拿到全部案款,企业也难以经营下去,势必造成两败俱伤的结局。 经过反复研究,于戈确定了执行思路,先与该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只有一个有钱的账户,即用于缴纳留守员工的养老保险及公积金,因账户涉及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法院未对此采取冻结措施。 随后经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有多个尚未处置的车位,且名下有一个物业公司,近几个月会有一批物业费进入公司账户。 了解上述情况后,于戈又与16名申请人及代理人分别谈话,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公司一处房产进行了拍卖,执结了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变卖了被执行人的废弃材料,执结了两起买卖合同案;对其他12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当事人继续做和解工作,最终双方于11月20日达成了用车位使用权以及管理费、物业费等陆续抵债的和解协议。随后,双方办理了车位使用权转让手续。至此,16起案件、14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让企业有了喘息的机会,使其从困境中走出来。 为扎实推进“六稳六保”,高新法院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给予讲诚信的困难被执行公司一定履行期限,让企业积蓄力量,不断增强履行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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