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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时间:2020-12-14 10:25:55    作者:崔苍竹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11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案。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担任该案审判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立东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王某某在扶余市新站乡经营自助饭店,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2日,王某某因用餐超时费用与被害人梁某某和孙某某发生矛盾,王某某用自制扎枪将二人杀害后,驾驶被害人孙某某的汽车离开现场,在行驶至扶余市五家站镇时,产生轻生想法,驾车撞向路旁树木,致汽车当场损毁。案发后,王某某由亲属将其送至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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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庭审理现场。齐晗 

庭审中,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有序推进,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诉人依法发表出庭意见,认为王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案发后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鉴于该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将对案件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另择期宣判。

据悉,这是松原法检“两长”今年首次同时出庭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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