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温情执行 讲法明理
时间:2020-12-17 16:03:49 作者:于楷 来源: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12月14日,申请执行人于某从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执行款后,激动地连声致谢。 于某与老伴年近八旬,因身体不好,早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而三个子女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老人赡养费。无奈之下,于某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子女尽赡养义务。诉讼阶段,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书,但赡养费却迟迟未能到账,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法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只有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自觉履行,申请执行人今后才能老有所依。为使被执行人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办案人在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后,以公序良俗为核心,耐心地向三名子女析法说理,并向他们讲明赡养父母是每位子女应尽的义务,若坚持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沟通,三名被执行人在思想上有了转变,均表示以后会善待父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给付了之前拖欠的赡养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三位被执行人每年1月给付申请执行人赡养费,并轮流将老人接到家中照顾,老人的医疗等费用也由三家平均分担。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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