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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法院:判后答疑效果好 主动履行止纷争
时间:2020-12-18 14:44:02        来源: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拿到这些货款,我的商店也就有救了!”

“感谢法官不厌其烦地说理。王大姐,这两年庄稼歉收,这些钱也是我们东拼西凑凑够的,希望大家一起挺过今年这个难关!”

近日,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审判后在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下,被告主动将全部货款给付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并一同向法官致谢。

2019年3月末,正值备耕时节。小李夫妇到王女士经营的农资商店赊购化肥、农药,总价值共计人民币20810元。当时,小李夫妇给王女士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2019年年末还款,同村的小刘为小李夫妇的欠款做了担保人。到了年末,王女士向小李夫妇催款,小李以化肥是陈肥造成减产为由推诿未付。今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农资店的经营陷入了困境,王女士在电话中再次催促小李夫妇偿还欠款,对方表示秋收后就偿还,可是秋收后小李仍未给付。无奈之下,王女士将小李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并分析案情。被告小李声称原告没有解决化肥质量的问题,所以没有还款。再加上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挣钱,经济上实属困难。承办法官告知其化肥质量不合格及减产损失问题,应由被告方负责举证。

开庭审理阶段,原告王女士向法庭出示了检验报告证明了产品的质量。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庭上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过大,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0810元;被告对以上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判了,但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从法理、情理进行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最终解开了心结,均表示服判息诉。小李夫妇在上诉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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