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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渐欲迷人眼,新规治治更健康
时间:2014-08-11 14:58:57    作者:胡泰武    来源: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7日下午,中央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内容包括: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资质;保护隐私;实名注册,遵守“七条底线”;公众号需审核备案;时政新闻发布设限;明确违规如何处罚。“暂行规定”旨在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被网民简称为“微信十条”。(8月8日《光明网》)

当前,即时通信工具已经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中。所谓即时通信工具主要指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时光谱等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时下,各种信息铺天盖地,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混淆视听。针对这种现状,“微信十条”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给时下流行的即时通信工具套上了“紧箍咒”,让提供者和使用者在规范的环境下有序进行。

“微信十条”的出台,可以有效规范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信息服务。当前,微信“朋友圈”几乎覆盖了所有智能手机,一些不负责任或别有用心的发布者通过“朋友圈”随意散发不真实或虚假的时政类信息,蛊惑人心。“微信十条”意在治理朋友圈和公众账号等公众信息服务中的某些乱象,有利于规范公众账号的发布行为。

规定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可以有效避免虚假时政信息满天飞的乱象。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公布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此次的规定针对性很强,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对谣言的传播加以了约束和追究。

“七条底线”可以有效约束使用者,以免妖言惑众。作为近年来深受公众喜爱的通信方式,微信除了让人们感受到便捷和实惠外,也开始以假乱真,令人恐慌,某些使用者借助微信进行诈骗犯罪和谣言传播屡见不鲜。比如近期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的谣言:今天前要处理违章记录,否则保费上浮;微波炉辐射致癌;人贩子撞伤学生再送医拐骗;“去点牌照”能躲电子眼;要启用高清摄像头抓拍不系安全带;敲车窗割脸抢劫;超市小票摸多了会致癌等等,这些谣言经过多次转发,使得不少人时常被谣言困扰,搞得人心惶惶,一度使“朋友圈”成了谣言传播站,备注公众质疑和诟病。因此,希望使用即时通信工具的用户能够自觉遵守“七条底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误导他人。

“微信十条”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即时生效规定,希望广大即时通信工具提供者和使用者切莫逾越红线,切实遵照执行,真正让即时通信工具回归正道,向周围人传递更多正能量,这才是自媒体时代应该体现的价值和应有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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