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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法院:打好“诉调对接”组合拳解决医患纠纷
时间:2021-03-13 11:10:03        来源: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功调处一起医患纠纷。

患者白某因白内障到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白某家属与医院多次协调,未能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遂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

只是做一个简单的白内障手术,人怎么会死亡?

经查,白某曾有哮喘病史,经白内障手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但医方对其病情评估不足,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对白某的死亡结果起同等参与度。

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官立即委托当地调解中心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因该调解协议并非即时履行,白某家属提出,如果履行期限届满医院不赔偿该怎么办?

法官指出,为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的有机衔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至此,一起医患纠纷,经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后,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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