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强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时间:2021-03-29 11:19:15 作者: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月26日下午,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会见周强。李鸿忠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京津冀三地司法协作,提升全市各级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参加会见。 周强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协调京津冀法院建立多领域司法协作机制。京津冀法院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建立健全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推动三地司法工作深度协同,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职责使命。要深刻把握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围绕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更加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的原则,发挥司法公共政策功能,认真研究解决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服务京津冀地区在城市群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布局。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切实实施民法典,加强破产审判、金融审判,强化科技创新、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京津冀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合理、高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深化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改革和专业性较强案件的集中管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紧紧抓住网络强国战略发展机遇,积极融入京津冀信息化建设大格局,加快三地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提升司法协同信息化水平。 周强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升京津冀司法协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要完善京津冀司法协同制度机制,发挥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规划制度,加强三地司法政策措施之间的统筹协调、综合配套。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主持座谈会,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致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分别介绍了三地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孔晓艳、温娟在座谈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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