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强化执行权威
时间:2021-04-03 12:52:15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4月2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启用“电子封条”对抚松县松江河镇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实施24小时“监控”,这种运用现代化“智能执行”手段在抚松法院执行史上尚属首次。 该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申请人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予以查封并拍卖变现。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现场予以配合,均遭到拒绝。针对被执行人恣意逃避执行,藐视法律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鉴于评估拍卖该套房产必须打开房门进行,开锁后房产的管理存在一定风险,执行法官决定启用最新执行装备——“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简称“电子封条”。 图为执行法官在现场安装“电子封条” 该电子封条以金属设备两侧的伸缩臂牢固地镶嵌在房门上,除了可以张贴法院的查封公告外,上面还印有“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封条上附有执行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了解该房产查封的原因及现状。与传统纸质封条易破坏、取证不便相比,电子封条具有实时监控、即时报警、远程取证等科学优势,在24小时对房产不间断监控和取证中,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晓。 近年来,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推进,抚松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规范、执行效率、执行力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财产处置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在依法执行中,被执行人、第三人擅自撕毁纸质的法院封条、非法占用涉案房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电子封条”的运用对保障涉案房产高效处置、增强执行威慑和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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