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4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北京金融法院审结首批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全程无纸化办公
时间:2021-04-13 15:07:19    作者:吴文诩    来源:新华社

记者4月11日从北京金融法院获悉,该院3月31日立案受理四达时代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某等六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经过审查,4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申请人申请。据悉,该案为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首批金融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今年3月18日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据介绍,李某等六人与四达时代公司因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的成立和履行发生纠纷,曾于2020年10月先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做出后,四达时代公司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违法以及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

据悉,北京金融法院在该批案件的审理中,采用“全流程网上办理”,承办团队全部采用无纸化办公方式,在组织询问时,双方当事人均在线参与,合议庭成员面前的电子计算机实时显示电子卷宗和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上传的证据。询问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在合议室对电子卷宗内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各位法官的合议意见通过语音同步系统自动生成合议笔录。审查裁定做出后,法官助理以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裁定结果,全部诉讼材料均采用电子档案方式留存。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