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4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杜尔伯特法院:一次“炕头上”的温情调解
时间:2021-06-10 16:28:16        来源: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近日,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康立会在该院烟筒屯调解室接待了一位年近七旬的立案咨询当事人,她表示自己是替97岁的老母亲来咨询赡养费起诉的相关事宜。了解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居住地路途遥远,康立会当即带领书记员驱车前往当事人周奶奶家中。

周奶奶育有六个子女,其中二儿子已故。现老人由二女儿单独照顾,但因二女儿经济条件较为困难,难以单独履行赡养义务,故老人主张其余四个子女承担部分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500元的赡养费。由于沟通不畅,老人与子女之间未达成一致。考虑到这是一起家事纠纷,康立会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此案。

QQ图片20210611151317.png

回到法庭后,康立会立即与周奶奶的五个子女进行电话沟通,五个子女均表示同意接受调解。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康立会组织书记员带着法徽来到老人家中,庄严的法徽端正地摆在炕上,一场“炕头”上的调解正式开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康立会一方面从传统道德的角度感化被告,另一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赡养父母的法律条款,使其意识到不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法律后果。在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周奶奶的五个子女均眼含热泪,纷纷诚恳地向老人道了歉,并当场给付了赡养费,周奶奶主动提出撤回起诉。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