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净:刚柔并济女法官 无惧病魔勇担当
时间:2021-06-23 10:50:29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开展了“远学英模 近学榜样 寻找身边榜样”活动,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以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司法。 曹净,女,中共党员,1996年考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刑事审判一庭四级高级法官,曾被评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优秀法官,被齐齐哈尔市委、市法院、市妇联等单位评为杰出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办案标兵、十佳和谐之星、“三八”红旗手标兵、鹤城百名巾帼模范、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从心出发 从零开始 2000年,曹净在齐齐哈尔法院研究室做未成年犯罪调研时,发现此类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犯罪低龄化问题突出。曹净根据调研结果撰写了报告,并毅然放弃研究室副主任一职,主动申请到刑事审判一线少年审判岗位工作。 走上少年审判岗位后,曹净积极探索寓教于审方式,促进少年思想改造,有的放矢开展帮教。曹净将失足孩子视为己出,传导温暖包容的母爱情怀,帮助少年重拾信心。在审理两名初中生绑架杀人案件时,了解到两名被告是因没钱交学费而实施犯罪,虽未得逞,但社会影响较大。考虑到两名被告人犯罪动机单纯,主观恶性不深,又均为在校学生,平素表现良好,曹净三次赴案发地,从调解入手,多角度多层面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庭审中,两名少年痛哭流涕,诚恳认错,被害人的父母被他们真诚悔悟的行为感动,最终给予谅解。 曹净在少年审判实践中,采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的138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62人被判处缓刑。曹净建立了帮教档案,通过到服刑地看望、不定期座谈、社区个别回访等方式了解失足少年在改造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积极改造。 为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和参与,曹净利用业余时间创建青少年维权网站,通过互联网平台举案说法、以案释法,通过家长论坛和青少年心理门诊等栏目解读未成年人成长的困惑和家长教育盲点,为监护人提供交互平台和沟通桥梁。 刚柔并济 泾渭分明 法官不仅是法治的守护人,也是法律的传播者。曹净曾经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向被告赵某送达刑事判决时,赵某情绪激动,当场将判决撕得粉碎。曹净立刻赶赴羁押地,再次提审赵某。“我是投案自首,为什么没有从轻?”“你不是投案自首,你虽然在现场没有走,但你没有主动打电话投案,也没有其他举动。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所以你的沉默等待并不符合自首情节构成要件……”曹净有理有据地为赵某分析解答。经过近1小时的讲解沟通,赵某的疑问、愤怒消失殆尽,对判决再无半分疑问。最后,赵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对曹净郑重地说了一声“谢谢”。 生杀予夺,落笔成判,不容错漏。为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曹净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列好提纲,再阅卷,随时绘图、梳理逻辑体系,次日再从头梳理一遍。 在曹净的心里,是非黑白、泾渭分明,从不给徇私枉法半点可乘之机。曾有人带着“特产”千方百计打听到家里,曹净坚决拒之门外:“要谈到法院监控区谈。”因为拒绝一位朋友为其弟弟的案件说情,案件宣判后,这位朋友自此与她形同陌路。曹净说:“我是法官,理应维护天平不倾斜。虽然她对我不满意,但应该明白了法不容情的道理。我始终相信既然曾经是好朋友,总有一天她会理解我的善意。” 心无旁骛 埋首耕耘 审判工作中总是风尘仆仆的曹净已年近花甲,身患癌症、做过心脏支架手术,但她一坐到办公桌前,总是精神矍铄。曹净说,不断地和疾病亲密接触、斗争,才更懂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办案能忘记病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曹净承办了3.18王庆文等十一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证据的搜集、把关、梳理,到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深入案发地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曹净均亲力亲为。在3.18案件初期,曹净在看守所提审时突发心梗,送医后被植入两个心脏支架。出院后,曹净又返回工作岗位,同专案组的同志一同深入案发地。229册宗卷,25天审限,曹净加班加点形成了500多页30余万字的审理报告,从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到定罪量刑,阐述观点明晰、论证论理客观有力,十一名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曹净常说,刑事案件无小事,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懈怠。二十余年的法官生涯,曹净屡办难案,做到了无超审限、无涉诉上访、无违法违纪,被当事人誉为威信并存、德法相济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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