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2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崔超:点点滴滴担使命,平平凡凡践诺言
时间:2021-07-14 13:34:43    作者:张宇    来源: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崔超,男,汉族,1989年2月25日生,2014年10月通过招聘进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任劳务派遣制协警,先后在山东省莱西市姜山人民法庭、沽河人民法庭工作。2021年6月23日,崔超在执勤过程中突然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后不幸牺牲,享年32岁。

崔超一生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立足平凡、任劳任怨,把对党和人民的挚爱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用无悔的青春谱写了一曲赤胆忠心的壮歌,是莱西市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孺子牛”

崔超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每天总是第一个到达法庭,提前安排好庭前安检事宜,准备好当事人登记材料,为庭审做好准备。因人手不足,崔超一人扛起了整个法庭的安保工作。

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对庭审中出现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崔超业务熟练、处置果敢,每次都能第一时间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处置,有效保护人身安全、维护法庭秩序。一起案件中,追债人尾随着当事人进入法庭,站在门口破口大骂,崔超冷静地将追债人请出法庭,并好言相劝,建议其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协警,崔超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维持法庭秩序,但他还是主动承担了大量其他工作,如扫描、送达、接待来访当事人等,从无任何怨言,也从未因不是本职工作而有丝毫懈怠。

在进村送达时,崔超经常开自己的车,这让同事十分不解。崔超解释道,这是因为有些村子民风保守,开警车到当事人家中,周围邻居可能会有闲言闲语。

2018年冬,崔超的岳父生病到北京住院,崔超请了一周假期,但第三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崔超说,住院手续都已办妥,那里有妻子照顾老人,现在法庭人手紧张,没有警务执勤可不行。

扑下身子,父老乡亲的“贴心人”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崔超主动请缨参与社区执勤工作。他每天准时到达执勤点,对出入小区的人员登记、测量体温。为方便居民生活,还帮助居民转交快递、外卖。见环卫大爷年事已高,崔超主动帮忙打扫执勤点附近的卫生。面对环卫大爷不住的感谢,崔超腼腆地解释,自己只是太冷了“想活动活动”。

在工作中,崔超总是热心帮助素不相识的当事人。庭审不允许带无关的物品进入,安检区设置有存放物品的储物箱,但很多农村当事人不会使用,甚至有的大爷大妈不识字或耳背,崔超每次都耐心引导,帮助他们寄存物品。有些农村当事人朴素地认为打官司就是进“衙门”,进入法庭时十分紧张,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崔超总是递上一杯热水,缓解其紧张情绪。

一个炎热的夏日,一位老人步行到法庭参加庭审,崔超担心老人路上中暑,庭审结束后,主动开着自己的车将老人送回家。2017年的冬天,一位来自东北的当事人到法庭办完事后,急着乘坐动车赶回家,却因为天气原因打不到出租车。崔超向庭长说明情况后,冒着大雪驾车将她准时送到了车站。

勤恳善学,遵法用法的“明白人” 

莱西市院上镇隋坊村董书记至今都记得这个高大、憨厚的小伙子。在董书记的印象中,崔超每次进村送达时十分亲切,从不打官腔。久而久之,村民遇到矛盾纠纷都爱跟崔超唠叨上几句,他也趁机给村民解解惑、普普法。一位葡萄种植户打听到崔超,趁他到村里送达时咨询追讨货款的事。崔超详细解答了他的疑问,因案情简单,建议不必聘请律师,并当场帮助他网上立案,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崔超生前的办公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个装满了学习资料的档案盒、一本笔迹工整的教育整顿笔记,和两本小册子——《山东法院司法警察执法执勤手册》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

2019年7月,崔超参加青岛中院组织的警务集训,集训主要在室外进行,他不叫苦不叫累,从没抱怨一句,每天回到宿舍还拉着舍友一起模拟演练。

在法庭执勤及入村送达时,许多当事人向崔超咨询法律问题,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他有些捉襟见肘。为提高法律素养,崔超买来专业书籍仔细研究,空闲时间总是围着法官转,请教法律知识。庭长被邀请给农村干部上《土地管理法》培训课,崔超十分感兴趣,以彩排为由恳请庭长为他上了一课,课后还意犹未尽的将电子版课件打印出来,一页页研究,一遍遍揣摩。

崔超短暂的一生从无惊天动地的壮举,但他始终不忘初心、担当使命、默默奉献,用点滴小事诠释“把群众当亲人”的为民情怀,把一腔热血抛洒在司法工作最前沿。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