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2-23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第五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
周强、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时间:2021-12-06 14:20:38    作者: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2月3日下午,第五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image.png

图为第五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中方会场。

周强指出,中新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双边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擘画了中新未来发展新蓝图,为中新双边关系注入新动力,为两国司法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中新司法交流持续深化,司法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两国司法界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务实合作,在造福两国人民、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强表示,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指出中国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中国法院将始终以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期待与新加坡最高法院巩固现有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共同解答好疫后发展这个新课题,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周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广泛凝聚合作共识,秉持开放精神,深化互信、坦诚交流、深入磋商,推动形成更多有建设性意义的成果共识。二是推进广泛务实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巩固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广度深度,充分用好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成果,积极研究提出新倡议、新举措,为双边司法合作注入强劲动力。三是形成更多合作成果,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服务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气候变化等领域携手共进,共同应对各类全球性挑战。

梅达顺在致辞中表示,中新两国始终保持牢固的双边关系。过去一年,两国最高法院在各个层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在外国法查明、案例研讨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取得积极成果。此次会议设置的议题充分反映当前司法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很有意义。希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中新两国司法界能够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一步播下合作的种子,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交流研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推动两国司法合作更上一层楼,推动两国关系实现新发展。

会议围绕“在线诉讼规则”“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最佳实践”“制定争端管理新范式,促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商事领域法律的统一适用”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杨万明、贺小荣,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庄泓翔,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洪清福、迪达·星吉尔,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新加坡最高法院、律政部、驻华大使馆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