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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两国最高法院“云签署”两份合作谅解备忘录 周强、梅达顺致辞
时间:2021-12-06 15:04:41    作者:乔文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在12月3日举行的第五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共同签署两国最高法院《关于推进法官继续教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分别致辞。这是两国最高法院首次采取“云签署”形式签署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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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强和梅达顺以“云签署”的形式签署两份合作谅解备忘录。 摄影:孙若丰

周强表示,两个备忘录的签署是本届圆桌会议的重要成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司法合作,中新两国司法机关始终致力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自2017年8月两国最高法院建立“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机制”以来,历届会议就“一带一路”法律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诸多前沿问题等进行探讨,取得一系列务实合作成果。此次签署的关于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外国商签的第一份有关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具有开创性历史意义,为国际社会司法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2019年签署的两国最高法院关于推进法官继续教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此次到期后重新签署,充分体现了中新两国对法官培训领域合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共识,将推动两国法官培训机构进一步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相信中新双方在开放包容的合作精神与平等务实的合作理念推动下,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必将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梅达顺致辞表示,此次圆桌会议签署的两份谅解备忘录具有里程碑意义。新加坡最高法院很荣幸成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查明问题领域的首个合作伙伴。关于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充分证明了中新两国最高法院致力于共同推进法治、确保公正高效司法的坚定决心。关于推动法官继续教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重申了中新双方对促进和推动司法教育合作的共同承诺。此前,中国国家法官学院和新加坡司法学院建立了富有成效的伙伴关系,进行了频繁和有意义的交流,相信在签署本谅解备忘录后,两所司法学院之间的合作关系将不断增强。期待中新两国最高法院在两份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交流,进行更多富有成效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备忘录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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