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总结大会举行 周强、林佩阁致开幕辞
时间:2021-12-17 14:30:37 作者: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图为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总结大会中方现场。孙若丰 摄 12月16日下午,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总结大会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林佩阁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周强指出,中德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双边关系水平不断提升,各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实施以来,历经10年发展,成绩斐然,在两国司法界产生重要影响。两国参与项目的结对省州开展法官互访活动,双方互相尊重、互相借鉴、求同存异,注重合作共赢,推动优势互补,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 周强表示,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其中系统总结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经验。当前,中国正在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深入推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德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方式和成果将更加多样,合作领域将更加广泛。中国法院愿与德方同仁一道,深化合作共识、健全合作机制、扩大合作成果,共同谋划未来中德司法交流合作,加强两国法院在环境案件、应对气候变化、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应对疫情挑战、开展在线诉讼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中德司法合作交流再上新台阶,为中德两国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司法力量。 林佩阁表示,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启动10年来,中德两国司法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两国法官依托交流项目,相互尊重、相互学习、深入交流,增进了彼此间的信任和友谊,为推动两国司法事业发展带来许多益处。当前,新情况新形势不断发展变化,中德两国司法界面临着共同的挑战和任务。过去10年的交流合作,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面向未来,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刻更有必要加强交流互鉴、密切沟通联系。希望能够探索更加有效的合作方式,建立更加开放的合作平台,持续推动两国法官深入交流,共同为两国司法事业进步、两国友好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于2011年启动,是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框架下建立的子项目。项目启动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法院,以及德国联邦10个州的司法部和各级法院先后参与其中,每年开展法官互访活动。法官交流项目持续10年,有力推动了两国司法交流范围向地方法院及法官扩展,在两国司法界产生重要影响。 德国驻华使馆有关负责人,项目资助方德国博世基金会全球事务领域负责人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开幕式。二级大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二级大法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二级大法官、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德国部分州法院法官代表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及法官代表参加活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