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
——山东日照中院民一庭庭长雪雁践行“四心工作法”侧记
时间:2014-08-18 09:17:09 作者:张宝华 胡科刚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她每年主审150多起一、二审民事案件,无一改判,无一错案;她先后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日照市三八红旗手”、 “日照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获得20多项市级以上荣誉;她就是在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22年的民一庭庭长卜雪雁。 近年来,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每一位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办案过程中细心体察群众的感受,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 去年暑假的一天,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某村刚上小学的两个小男孩,相约一起去村东河边玩。河边,有一个挖沙留下的大水坑,他们进去洗澡,却再也没能浮出水面。 噩耗传来,他们的父母痛不欲生!事情发生后,他们集结了几十号亲戚朋友四处上访,最终采砂人因非法采砂被刑事羁押。两对夫妻之间,也因痛失爱子而互相指责、埋怨,经常大打出手,两个家庭处在岌岌待危、风雨飘摇之中…… 案件经过一审审理,判决采砂人、村委会及土地、采矿管理部门共赔偿两个家庭70余万元,除村委会外,其他三个被告全部提出了上诉。 案子分到她手上的时候,已经临近春节。在这期间,原告频繁上访,声称如果达不到他们的赔偿要求,将到省进京上访,解决不了就追随爱子而去,一了百了。 为了缓解原告的激愤情绪,她多次到家中看望他们,详细了解他们的需求,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让他们把所有的委屈和痛苦一一倾泻,同时劝诫他们珍惜夫妻感情,尽快走出伤痛,理性对待赔偿。 她多次到土地、采矿管理部门调解,最终促成了原告和他们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终于赶在腊月二十七那天,将20万元赔偿款交到了两对夫妻手上。 一审判决采砂人赔偿40多万元。走进采砂人的家,她的心为之一颤:女人抱着一双儿女整日以泪洗面,她70多岁的公公又被查出患了喉癌,因无钱治疗,只能躺在床上呻吟。“法官,不是我不想赔他们,你看看这个家,我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呀!”女人哭喊着。 她说:“你想过吗?你难,那两个失去孩子的家庭更苦更难呐!你的一双儿女还在跟前,可他们,现在是眼巴巴地等着赔偿款寻医问药,想办法再要孩子啊!”她劝被告赶紧凑钱赔偿,争取谅解,这样孩子的爸爸能早点回家挣钱还债,带老人看病,日子很快会好起来。 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次性赔偿22万元的和解协议。原告在领到全部赔偿款临出门的时候,两个失去孩子的妈妈却突然返回来,一人拉住她的一只手,伏在她的肩膀上放声痛哭…… 二 民事案件最繁琐的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化戾气为祥和,是女法官的天然优势。案件审理中,她以女性特有的温柔和善良、细致和耐心,以一颗体恤和善良之心,使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 几年前的一个下午,一位憔悴的女人抱着一个小女孩,领着一个小男孩来找她。那是一个多么瘦弱的小女孩啊,细小的脖子几乎支撑不住硕大的脑袋,小胳膊、小腿都无力地耷拉着,口中不停地流淌着口水。这是一个脑瘫儿,她的心一下子缩紧了。 女人名叫王梅(化名),是这对四岁龙凤胎的母亲,与丈夫厉宁(化名)已经分居了两年多,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娘家。一审法院判决准予他们离婚,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将健康的男孩判给王梅抚养,将残疾的女孩判给厉宁抚养。王梅强烈要求两个孩子都由她抚养。 “你如果实在不放心女儿,那就把男孩交给他父亲抚养好了。”卜雪雁说。 “不行!他们俩不能分开!一辈子都不能分开的!”王梅急了,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小女孩也呜呜地哭起来。 就在这时,正在独自玩耍的小男孩急忙从口袋中取出一块糖,跑到妈妈身边,踮起脚送到了小女孩口中。小女孩顿时发出欢快的叫声,小男孩也满足地笑了。 看到她惊讶的目光,王梅说,她和父母,从儿子小时候就教育他,他有一个生病的姐姐,需要他这个小小男子汉的照顾。姐姐睡觉时,他不能吵闹;姐姐哭了,他要哄姐姐笑;姐姐是生病的小公主,全家人都要关照她,等他长大了,要替妈妈和姥姥姥爷来照顾姐姐一辈子。 她的眼睛不由得湿润了。 她五次和厉宁谈话,厉宁一直情绪激动,坚称不会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她提议和他一起去看看孩子。当我们来到王梅父母家,轻轻推开女孩的房门,仿佛立刻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里,粉红色的墙纸和窗帘,各式各样的布娃娃布满了房间。小女孩睡在小小的婴儿床里,象极了睡梦中的白雪公主。厉宁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儿,他的眼角有泪光闪动…… 后来,厉宁给她打来电话,没说几句就哽咽了:“大姐,这些日子以来,我脑海里全是女儿那天的样子……我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我是多么自私啊!您说得对,爱孩子,就应该给孩子一个幸福而自由的成长空间,只要能让我经常去看望孩子,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您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双方很快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夺子大战,终于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让她没想到的是,半年后的一天,王梅给她送来了一包喜糖。告诉她:“大姐,我们复婚了。感谢你,不仅拯救了两个孩子,还挽救了我们的婚姻。”原来,在一次次探视孩子的过程中,在共同照顾生病住院女儿的那些日子里,夫妻两人又合好了,一家四口又开始了新的生活。 三 卜雪雁常说,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仅凭坐堂问案、就案办案是不够的,实现公平正义,更多地需要脱下法袍,到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到案发现场去发现真实,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正能量。 五莲县街头镇妇女张玲(化名),是一个农村家庭妇女,体弱多病,丈夫在镇上多家石材厂从事电焊业,收入颇丰,有了外遇以后,向张玲提出了离婚。 张玲多年在家操持家务,养儿育女,对男方的收入状况及财产去向一点都不掌握,无法举证证明。一审判令男方给其7万元,张玲认为与男方收入相差太远提起上诉。 谁知,二审还没开庭,张玲就进了拘留所,原来,她的儿子发现了父亲的隐情,遂带她前去兴师问罪,在激怒之下,她将对方妇女打伤,被判赔偿对方2万元,丈夫也离开了家。张玲内心的委屈和愤怒可想而知,释放后常常在她面前嚎啕大哭。 面对这样一个五十多岁、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村弱女子,她内心充满了理解和同情。丈夫离张玲而去,又得不到补偿,她的后半辈子必将生活无着。卜雪雁决定不遗余力调查取证,还她一个公道。 当时正是八月酷暑天,乡镇上有十几个石材厂,她挨个一家一家地调查了解。连续几天的奔波,衣服不知湿透了多少次,嗓子都干渴地说不出话来,终于查清了男方的收入及财产去向。 在厚厚一摞调查材料面前,男方终于无话可说,卜雪雁向他释明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严厉的道德谴责,经过多次“攻心战”,男方终于将隐匿收入11万元交了出来,并最终同意补偿给张玲16万元。 张玲感慨地对她说:“当时我一看你是个女法官,那几天那么热,你为我的事跑东跑西,水都不喝我一口,我就想,就算你什么也查不到,我也认命了。没想到,你却给我要来了这么多……”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亲手为她纳了一双印有“平安”字样和鸳鸯图案的鞋垫儿。这双鞋垫儿,她珍藏至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