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时代
英国首席大法官莫尔登·伯内特勋爵在亨利·布鲁克年度演讲中的发言
时间:2022-05-05 15:57:39 作者:上海海事法院 李啸飞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
编者按 亨利·布鲁克爵士是英国上诉法院的法官,他最早提出创办一个发布英国判例的免费网站,也即后来的不列颠与爱尔兰法律信息研究所(British and Irish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以下简称“BAILII”)。亨利爵士担任BAILII的首任主席,并在此职位上服务长达10年之久。他被认为是英国乃至整个普通法世界自由获取法律信息的捍卫者。为纪念他所作出的杰出贡献,BAILII以其名义专门创办了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年度讲座,即“亨利·布鲁克年度讲座”。本文系英国首席大法官莫尔登·伯内特勋爵于2018年7月在亨利·布鲁克年度演讲中题为《改革时代》的发言。 引言 亨利·布鲁克爵士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早在1978年,亨利爵士便前往美国俄亥俄州,参加英国一家著名的法律书籍出版公司——巴特沃斯公司与LEXIS法律数据库连接的落成仪式。退休后,亨利爵士时常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定期更新自己的博客,还参加了在线法庭黑客马拉松(Online Courts Hackathon)。这些经历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亨利爵士对信息技术的热情从未削减。 亨利爵士以其在法院现代化上的贡献而著称。自1997年起,亨利爵士开始主持并负责法院的现代化工作,还曾担任诉讼服务现代化委员会的法官代表、计算机与法律协会的主席。在其杰出的职业生涯中,亨利爵士在英国法院的裁判中设计采用了索引案号,引入并推广电子判决,促成了BAILII的创建和运行等。这些举措都反映出亨利爵士改革精神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以技术发展来促进司法进步。 其实,亨利爵士很早便意识到以信息技术推动法院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性。当时信息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他建议法官应对现代技术的使用起到落实和监督职责。时至今日,现代化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人提倡将信息技术引入审判中。 姗姗来迟的系统现代化 让人感到沮丧的是,由于资金匮乏、惰性、保守主义及各利益团体的自我维护,公平正义的实现方式未能得到显著改善。但是,利用信息技术助力司法需求、疏通司法部门间的“硬化动脉”及增强司法资源调配的机动性等,都是亨利爵士的夙愿,这些愿望部分是通过所谓的“改革计划”得以实现。称其为“改革计划”可能有些夸张,我更倾向于将之视为姗姗来迟的系统现代化。 很遗憾我们错过了法院系统的改革良机,而这种错失会导致系统过时和工作效率低下。司法系统还全部停留在纸质阶段,无法得到提升。经过长时间的停滞,当现代化最终开始实施时,新旧更替之间会反差较大,成本也比早期要更为昂贵。另外,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迈克尔·布里格斯爵士在英国最高法院的中期报告——《民事法庭架构审查》中指出,英国的法庭程序和法庭规则往往是由律师为自己量身打造的,而不是从诉讼当事人角度来设计的。当下的现实是,越来越多的民事和家事案件中没有律师的参与。因此,必须紧扣诉讼当事人的意愿和诉求,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构建诉讼流程。根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民事纠纷仲裁处的经验,要确保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是建立在“以用户为中心的司法设计”之上。 改革计划有两个基本目标:第一,使所有司法辖区内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并减少不必要的成本;第二,改善诉诸司法的渠道。技术是用于服务司法的。任何功能良好、运作高效的司法系统都应当为法治提供现代化技术的有力支持。在历任大法官及司法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当前,系统现代化正在朝这个方向发展。这项计划并不是温和的改良,而是旨在消除老旧、淘汰过时的彻底变革。 提升司法效率及改善司法渠道的具体措施 (一)数字化取代纸质流程 改革计划的核心是以数字化流程取代纸质流程。目前,当事人在诉讼中仍需填写表格,并提供所有材料的纸质副本,而数字化将提高效率,减少差错和不必要的重复劳动,节省大量时间和成本。 1.刑事领域 在刑事领域,最显著的成功案例便是刑事法庭的数字案件系统。通过该系统,当事人和法官能够以电子化的方式接收案件材料。大约两年前刚引入该系统时,人们对其深表怀疑。但现在,专业人士和法官对其赞不绝口。该系统能节省4000万张到5000万张纸的打印需求。一个更加耗资的、名为“共同平台”的案例管理系统正在研发阶段,同时已开始了早期试验。这一系统旨在建立一个供警察、刑事检察机构、法院及法律专业人员等使用的平台,每个用户只能访问与其自身目的相关的材料,将从刑事司法系统中节约大部分的纸张。另外,截至2018年7月底,“在线陪审员”机制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实施,收到陪审团传票的人可以在网上作出回应和参与,而不必采用邮寄的方式。 2.民事领域 在民事领域,位于伦敦的商事与财产法院已经实现网上申请。这些法院处理高额索赔,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本。这一要求将扩展运用到全国的商事与财产法院。在适当的情况下,上诉法院、高等法院、郡法院、家事法院和裁判所都可以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交所有文件。在全国各地的法院中,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刑事法庭的办公室里几乎没有纸质文件,文件柜要么是空的,要么压根儿就没有文件柜,空间得以充分利用。相比之下,郡法院办公室的文件柜嘎吱作响,墙边纸张堆积如山。 全面的数字化案件管理是法院的目标,但并非最终目的。它将使法院里的一切工作变得更为高效,这对当事人、英国法院与裁判所事务管理局(Her Majesty's Courts & TribunalsService,以下简称“HMCTS”)来说都更具成本效益,同时也是改善司法渠道的最佳方式。 (二)民事和家事法庭的改革 民事和家事法庭的改革已经在试点阶段,目前均运作良好。 1.在线离婚试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线离婚试点项目已全面开放。第一周便收到了600余份网上申请。在纸质模式下,协议离婚案件需要申请人填写纸质表格,并提交给法院。有的当事人自己填写,还有的聘请律师填写,这并不难。但退回率却表明,一般公众甚至律师有时都无法理解法院的要求。40%的表格因为填写不符合条件而被退回。 地区法院法官或收费代理公司完成表格检查工作。这是一项令人头脑麻木的工作,不需要法官的专业技能,但是40%的退回率却浪费了申请人和HMCTS处理表格的时间。过去,申请人需要大约一个小时才能完成表格填写。然而,新的在线流程大约只需要25分钟,不到原来一半的时间。该流程被设计成除非前一阶段被正确地完成,否则申请人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现在的退回率只有0.5%。家事部门的负责人一直对在线申请流程赞不绝口,认为这才是未来应该有的样子。 2.在线民事索赔试点 民事索赔项目允许债权人在线发出金钱给付主张,最高可达一万英镑。被告可以选择在线抗辩。目前,85%的当事人选择在线方式。处理此类索赔的用时减少了,整体的纠纷解决耗时也减少了。事实上,在线索赔往往在发出后数小时内就得到了解决。服务开通后的第一周,一位债权人下午2点发出索赔,债务人4点之前便作出了答复并支付了款项。在线服务还允许当事人达成和解。正如之前所说,这才是司法应该向公众提供的服务。 3.在线遗嘱试点 在线遗嘱试点将获得遗嘱认证所需的时间从高达28天缩短至平均9天至12天,避免了很多耗时的活动(包括来回发布公告),而且易于操作。这些试点为司法系统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上述事例说明了现代化如何保障社会更好地获取司法服务。利用技术提高访问司法系统的便利程度,降低诉讼成本,便可为更多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越来越多的人也愿意尝试向法院寻求帮助。 (三)远程视频庭审 改革计划不仅着眼于流程数字化,还试图将更多的技术手段运用到法院和裁判所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裁判所正在试行视频庭审。初审裁判所上诉人可以坐在电脑前,或随身携带一部笔记本电脑,在任何地方参与庭审。这一方式广受欢迎,是通过现代技术实现传统案件审理的实例。而在刑事法庭,长期以来,审讯过程都是由一名或多名参与者通过视频链接出席。被告一般在监狱通过视频出庭,甚至辩护律师也可通过视频实现异地出庭。这样便可在不影响司法质效的前提下,节省大量诉讼成本。预计刑事领域视频庭审的范围将会扩大,但重要的是,案件审理仍在司法的控制之下,并受法院规则和实践指导的制约。 技术手段与庭审相结合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迄今为止,英国法院一直要求本人到庭,但这往往伴随着当事人来回奔波、浪费时间等各种不便,以及工作或家庭生活的中断。在许多类型的案件中,通过视频链接进行简短的作证是很具优势的。多年来,远程听证随着技术的进步而越发便捷,最终实现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计。10年前,如果要听取来自国外或偏远地区证人的证词,必须得花费高昂的费用来预订视频会议设施,但现在它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司法技术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审理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影响,但要保证关键性证据进入诉讼程序。 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情况已经远远超出了预期。例如,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在小额诉讼中就使用远程视频庭审这一方式。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的小额诉讼可能涉及数万英镑的标的额。视频庭审将各种信息技术融合,包括在线会议设施和即时通讯软件,还可实现跨设备使用,为当事人异地出庭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系统现代化面临的指责及应对 (一)“数字鸿沟”给人们带来障碍 数字化会给部分人群诉诸司法带来障碍,即带来“数字鸿沟”。一方面,无法接触数字化技术的人很难获得在线服务,这是民事、家事和裁判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有些人甚至根本不具备使用技术的能力。 当前社会,很少会有人无法访问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和家用电脑几乎无处不在。虽然不同年龄段使用的数据有所不同,但毫无疑问,如今,使用互联网已成为常态。即使不擅长使用互联网的人,也会得到亲朋好友提供的帮助。在加拿大,只有3%的用户需要指导和帮助。为了照顾使用互联网有困难的人,HMCTS与慈善机构签订了一份援助协议,以帮助有需要的人群获取在线服务。虽然强制使用电子资料是商事与财产法院处理高额索赔案件的一个特征,并且有可能会扩展到其他领域,但对于不会使用电子文档且无法得到帮助的人群来说,法院的纸质化操作并不会被取消。 “数字鸿沟”更大的挑战在于,对于那些根本不具备技术使用能力的人,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无论是填写电子表格还是提起诉讼,都会尤为困难。如果这些人的代理需求得不到保障,便会一直完全依赖志愿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在此补充一点,法律援助主要由HMCTS辅助性数字服务提供。HMCTS会根据用户体验,不断改进在线流程,以使其尽可能简便实用。 (二)“改革会降低法院的庄重感及审判质量” 有人认为,当事人、律师或证人远程出席庭审会降低审判质量,因为证据审查将变得更困难,当事人的诉讼参与度会降低,进而影响程序公正,甚至还会削弱人们对法院的尊重。 其实不然。首先,视频庭审适用于法院规制或实践指导的情况下。所有司法辖区内,视频庭审的使用程度将由法官根据规则和实践来决定,并在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此,上述指责主要源于人们的误解。如果不宜采用视频庭审,那么便不会使用这一方式。 其次,有人认为,无论人们在诉讼中扮演什么角色,只要是通过视频链接出庭,都将有减损公正的风险,因为这种方式的参与感较低。当然,在使用视频链接或其他远程技术时,必须对各种影响审判质量的因素保持敏感,不仅HMCTS会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效果,司法部门在进行考量时亦是如此。截至目前,在法庭上使用远程视频技术已经有10余年了,我确实怀疑是否有人夸大了这种不利影响。多年来,远程视频取证方式一直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用,对原告的询问录像通常成为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而且可通过现场视频链接进行比对。对此,法院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最后,人们对诉讼程序的信心和尊重不仅来源于踏进法院大楼时所能亲身体会到的那种庄严和神圣,公平感、参与度、法庭和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方式,才是建立公正司法的信心基础。充分地运用现代化技术,使当事人更加方便、有效地参与到诉讼中来,也是提升公平感、参与度的一种途径。无论如何,法官将确保程序正义。 现代化改革的未来展望 当前,英国法院系统的现代化还需近5年的时间运作完成。有人担心,当前的方案一旦落实,就会被政府视为“完工”。到2023年,在技术仍然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系统现代化有陷入冰冻期的风险。 事实上,现代化不会止步于2023年。它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一个持续的进程。过去,虽然一些有远见的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并未采取行动,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工作要做。我青睐加拿大的成功经验,因为其仅凭一种简单而有效的程序便取得了如此之成就。这种以技术为基础的程序增强了法治,开拓出更为广阔的司法途径。其被设计成能够持续接收反馈,人们通过整理和分析与其操作相关的数据,将数据用于系统改进并迅速解决问题,而不是搁置一旁,最终遗留成一项重大改革工程。我希望任何为支持法院和裁判所而设计的数字系统,都能从中受到启发。当前的系统现代化必须为日后协调以实现持续发展打好框架基础。其应当具备灵活应变的能力,能够在必要情况下迅速改进和调整,并充分利用技术进步来实现自我改良。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在民事审判领域,将会看到案件管理程序中的“三阶段”——线上评估、线上促调及线上裁判。将来,除了庭审,民事诉讼中的其他审判流程都将完全通过线上或视频方式进行。在推进预防性和实体性争议解决方面,将不可避免地进行更多预测分析。计算机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在人类活动的许多领域进行准确预测,这是这个时代最令人兴奋的发展之一。在法律世界中,人工智能正被研发用于预测美国最高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判结果,有助于制订审判或上诉策略、和解预案等。预测的成功率很高,而且毫无疑问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而继续提高。我不相信律师和法官会被算法取代,但我确实看到算法和人工智能至少在很多领域提供了初步的法律建议,并及时减少了裁判的争议比例。但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就目前而言,法院、HMCTS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虽然相对温和,但仍然很重要。这是为了确保系统保持最新状态并充分利用广泛的技术支持,最终结果便是在所有活动领域建立一个更有效、更便捷、更友好的司法系统。人们对此满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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