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时间:2022-06-02 09:30:31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人民法庭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好经验好做法。值此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 第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吉林梨树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设立黑土地保护服务点,守护“黑土粮仓”。安徽肥西法院三河法庭、新疆富蕴法院可可托海法庭通过健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法治宣传等机制,护航旅游产业振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推动辖区法庭向涉台、文旅和海洋产业专业化转型,赋能海岛特色产业振兴。广东东莞中院紧扣地区特殊行政架构和乡村产业特色鲜明实际,探索“湾区人民法庭”建设新路径。江西萍乡湘东法院排上法庭立足“杂交水稻制种之乡”,设立“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甘肃张掖甘州法院西郊法庭将“分调裁审执”机制有机融入当地种业发展,守护种源安全。广西融水法院四荣法庭、四川汉源法院九襄法庭发挥基层阵地优势,延伸司法职能,探索服务旅游、农产品等当地特色产业新模式。广西南宁武鸣法院双桥法庭打造“沃柑法庭”,甘肃静宁法院雷大法庭设立苹果产业巡回法庭,新疆玛纳斯法院北五岔法庭培育打造“棉乡法庭”,积极回应当地农业农民司法需求,助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江苏高级法院挂牌成立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指导探索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通过“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推动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提质。河北三河法院燕郊法庭在全镇55个村庄设立“法官工作站”,大大提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上海崇明法院坚持强基导向,下沉司法资源到人民法庭,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能力,融入基层治理。江苏无锡中院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列为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实施“诉源治理、诉非协同、分调裁审、惠民服务、党建引领”五大工程。河北滦南法院胡各庄法庭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对接融通法庭服务基层治理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江西吉水法院枫江法庭携手“众厅”服务乡村治理,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乡村建设。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安宁渠法庭构建乡村司法服务网格,打造新时代城乡结合地区人民法庭工作样板。山东青岛即墨法院蓝村法庭创建“互联网+社区”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站,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广东信宜法院镇隆法庭调判结合网格联动,建立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湖南长沙岳麓法院莲花法庭探索形成立体化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四川射洪法院建立审判质效和诉源治理“双轨制”业绩考评体系,多措并举构建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新格局。新疆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法院苏塘法庭探索“大漠法庭”诉源治理新实践,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新作为。 第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业根基稳,发展底气足。浙江宁波奉化法院立足区位优势,打造数字化人民法庭,创建“渔家法庭”“旅游法庭”等特色乡村振兴品牌。江西南昌法院塘南法庭打造“法护粮仓”工程,探索涉粮审判工作新模式。山东金乡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实行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护航金乡特色农产品经济发展。湖北襄阳襄州法院伙牌法庭以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云南大理中院瞄准“三农”司法需求,强化特色人民法庭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陕西西安临潼法院雨金法庭不断探索标准化办案模式,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主阵地”;陕西汉阴法院涧池法庭创新工作模式,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农民权益;青海湟源法院茶汉素法庭构建“四调”阶梯解纷机制,打造农牧地区特色法庭。宁夏永宁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东西部协作。 第四,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安吉法院灵峰法庭主动扛起辖区余村是“两山”理念发源地的司法担当,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聚焦“绿色经济”。安徽歙县法院深渡法庭结合辖区库区、景区、山区特点,以贴近当地实际、彰显地域特色、满足群众所盼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福建武夷山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创新“三绿”生态司法工作网络,精准护航国家公园建设。河南襄城法院麦岭法庭、湖北丹江口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探索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分别助力城市饮用水安全和南水北调工程。重庆万州法院大周法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打造长江沿岸首个司法实践基地,走出一条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贵州仁怀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积极发挥专业法庭优势,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宏观战略布局向具体建设行动推进,基层司法特别是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人民法院将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司法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将分批次陆续发布人民法庭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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