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强制关停,须有协调机制配套
时间:2014-02-24 09:45:03 作者:郭文婧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律无情亦有情,无情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情就是要有协调各方面利益的自觉意识,要积极预防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1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大东鞋业的一场大火夺走了16条生命。地方政府展开整治行动。此后,在差不多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关停鞋企4559家、出租私房3805家。 前面有大火夺走16条“生命”的教训,现在这些中小鞋企存在着有消防设施不合格、无证经营、营业场所建筑违法违章等问题,所以才有接着而来的“强制关停”。表面上,温岭市政府的做法不仅可以理解,而且也应该为这种坚决执法的精神叫好。然而,存在各种问题的鞋厂之所以达到数千家,并且生存这么多年,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过去在执法方面的长期不作为,而今却要这些业主自吞苦果,当然也是不合理的。 这些业主之所以有意见,除了媒体报道的“我一家就靠这个吃饭生存”的现实理由之外,网上传播更多的却是两个质疑,一是检查不合规,有违法违章问题,可以要求停业、要求整改,为何要被强制切断了电源、强制关停?二是过去要么不管,要么罚款了事,现在出了事情就一棒子打死?简单地说,在这些业主要为自己的违法违章承担后果的同时,政府及其相关人员也必须为过去长期的不作为承担责任。 关停鞋企4559家、出租私房3805家。简单按照三口之家折算,就涉及到25000人的生机问题,如果算上雇工,数量将更大。虽然相对拥有100多万人口的温岭市而言,确实只是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来说,哪怕只是关系到一个人的利益,政府也要考虑。法律无情亦有情,无情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情就是要有协调各方面利益的自觉意识,要积极预防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在这方面,武汉市的“禁麻”是有经验和教训的。被称为“麻木”的人力和电动三轮车,虽然是违法营运,但在上个世纪末曾是武汉独特的街景。1997年,武汉市采取强制式的行政收缴,结果不仅“猫捉老鼠”,而且警民冲突不时发生,甚至引发车主上访。但是2003年,政府再次出手,在给予8000元赎车费、安排工作或一次性给予4000元自主择业补贴的同时,增加城市的士数量,降低起步价,结果很快就平顺解决。 正是因为没有利益协调的交集,所以才有批量的强制关停,才导致数千业主围堵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虽然对这种围堵政府的行为,可以以法律的名义强制解决,但却解决不了政府的公信和威信。 对一个地方而言,法治秩序的建立,是靠持之以恒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形成的习惯和信仰,而“运动式执法”恰恰与此相悖。正因为如此,政府必须通过一定的利益协调机制来为过去的不作为、失职埋单,也必须从此告别“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用严格的常规执法来形塑这个地方的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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