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法院:全面启动执行通知程序前置
时间:2022-06-20 11:25:14 作者:袁伟静 来源: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需要的必要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发布限制消费令、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民事判决书中加入了执行通知。 被告黄某和董某向王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金额为60万元的借据。在偿还了10万元借款后,黄某、董某未再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将黄某和董某诉至法院。前郭法院受理本案后进行公开庭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董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同时在判决书主文中加入了前文所述的执行通知条款。 据介绍,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于审判阶段,有助于提高自动履行率,减少执行环节二次送达,能更好、更快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在2021年1月,前郭法院就已经尝试在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中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后,案件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首执案件结案天数明显缩短,试运行成效显著。 为落实吉林省法院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要求,抢抓工作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今年5月起,前郭法院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广,开创了松原两级法院的先河。 据悉,执行通知程序前置,能够全面加强审执衔接配合,助力解决执行“送达难”问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必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减少执行送达环节,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下一步,前郭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行新模式,实践执行新措施,不断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持续巩固深化执行攻坚成果,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前郭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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