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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中院:执行法官为企业追回7年欠款
时间:2022-06-24 09:48:59        来源: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为北京某合伙企业执结3980万元案款,使一起拖欠7年款项的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张北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于是,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北京某合伙企业联系,共同进行投资。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了合同,并约定如果扩股达不到预期,会按年利率10%回购。申请执行人按照约定向被执行人投资2500万元,但直到2018年,被执行人一直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落实申请执行人的股东身份,也未进行回购,申请执行人遂提出退回投资款并支付利息。经多次催要未果,申请执行人最终提交仲裁,经裁决确定被执行人退还申请执行人本金25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于2022年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业务主要是向另一家互联网公司提供服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不大,公司业务可以正常运行。同时,执行法官也到这家互联网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称如果被执行人的案件不影响业务正常进行的话,还可以继续合作;如果案件影响到工作或者有风险,将考虑终止合作。

经过调查,执行法官认为本案双方可以采取协议分期履行的还款方式。于是,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研究还款方案,核实收入情况和日常开销情况,并让其出具保证书,确保万无一失。申请执行人表示,被执行人一直不遵守承诺,现在就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从根本上消除申请执行人的顾虑,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申请执行人,就案情与其进行沟通,指出如果现在采取强制处置措施的话,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无法全部实现,现在被执行人企业还能正常运行,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其偿还债务,可以达到双赢的良好效果。在执行法官有理有据的释法明理下,申请执行人表示相信法院,同意分期履行。

在分期履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严格监督,每一期案款都转入法院账户,由法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截至6月22日,被执行人最后一笔200万元执行款到账。至此,申请执行人的3980万元案款全部执结, 一桩长达7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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