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敲响“第一槌”
时间:2022-09-13 10:30:01 来源: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9月8日上午,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诉某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等12个被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该案不仅是雄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成立、实行涉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后的“第一案”,也是雄安新区设立后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起,某卫生服务公司承包安新县城范围内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清运事宜。后将部分垃圾清运外包给某运输公司。该运输公司相关人员高某宝等人,联系车主刘某、赵某成等人,经王某宾提供其中一处倾倒地点,利用自有车辆或者联系贾某德等其他车主,雇佣司机刘某进等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做无害化处置的情况下,分别于2019年10月、2020年2月将涉案生活垃圾运输至雄县南庄子村、大步村直接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本案由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提起诉讼,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出庭支持起诉。雄安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追加某卫生服务公司、某运输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从生活垃圾非法处置的源头、外包、运输至倾倒等环节,“全链条”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环境侵权责任。本案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并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雄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本案审判长杨忠还当庭对当事人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整个庭审时长近两小时,休庭时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根据河北高院及省检察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签署的有关文件,自9月1日起,雄安中院集中统一管辖雄安新区周边涉白洋淀流域依法应由中院审理的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地域范围共涉及雄安新区、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定州等6地43个县(市、区)。这项改革是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雄安新区建设法治保障的意见》、河北省人大《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的最新实践;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筑牢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抓手;更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为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有力举措。雄安中院环资庭揭牌后开庭审理“第一案”,标志着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已经正式运行。 下一步,雄安中院将紧紧围绕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河北高院有关涉白洋淀流域环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环资案件裁判规则,努力提升环资案件审理水平,切实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排头兵,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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