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构建司法便民网络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时间:2014-08-20 16:51:13 作者:姜华 来源: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11年年底,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松王村十七户村民因山林承包合同纠纷多次到镇政府上访,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南谯区法院施集法庭提前介入进行法律指导,为方便村民诉讼,施集法庭在章广镇政府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多次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的成功化解得到了当地百姓的拍手称赞,也开启了南谯法院便民服务网络的大门。 两年来,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南谯法院不断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先后在花园、陡岗、徽商一号建筑工地、市公安交警大队等多个社区和部门设立了社区法官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点,选派有经验的办案法官进驻站点,积极为当地群众提供释法答疑、维权指导和诉讼调解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构建一个网络 南谯区龙蟠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属滁州市城乡结合部,区域面积34.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万人。龙蟠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处于“大滁城”建设核心地段,滁州市市委、市政府行政办公地、以及滁州中学、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小、中、大学坐落于此。2010年滁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龙蟠社管中心划入南谯法院管辖范围。为给社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南谯法院积极推行 “四个一”司法服务方式,即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圆点,以社区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诉前调解窗口等司法便民服务站点为依托,在全区多个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在多个乡镇和建筑工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法官工作室,全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将南谯法院司法便民服务延伸到社会第一线。两年来该院共建成司法服务站点11个,开展巡回审判80余次,提供释法答疑近千人次。 探索二个模式 在司法为民的前提下,南谯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和诉讼联调模式,前移调解关口,强化诉调对接,使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成为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循序递进的过程,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基层法庭诉前调解窗口、社区法官工作站等司法服务站点,当事人提交诉讼请求后,法官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先不予立案,而是就案件事实与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明晰双方分歧点,通过分析案情、释法答疑、背靠背调解等方式使双方适当作出让步,从而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经法院出具正式调解书,诉前调解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经法官引导正式立案,进入诉讼调解程序。主审法官通过对诉前调解过程的了解可迅速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合理调解方案并再次组织调解,如确实无法调解,再开庭判决。当事人经过几轮调解后,对诉讼的期待值已变得相对合理,调解成功率较高,服判率也相对较高。在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过程中,南谯法院确立全程调解、温馨调解和高效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甚至宣判后,同时在法官社区工作站制作漫画形式的宣传展板,营造温馨轻松氛围,边宣传边调解,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时间和地点,把调解作用最大化。2014年,南谯法院已审理诉前调解案件81件,调解率达100% ,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1%。 致力三方共赢 2012年10月,王某从龙蟠社区管理中心陡岗社区承租了X号门面房,合同约定未经陡岗社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租。2013年5月,王某将该门面房租给了沈某,后沈某又将该房转租给了黄某,并收取了黄某相关费用。黄某装潢时遭到陡岗社区居民委员会阻止,并被告知该门面房转让合同无效。黄某遂向沈某催要已付费用,沈某不给,经社区多次调解未果,黄某于2013年12月起诉至南谯法院。该案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但双方当事人为各自利益都不让步。时间流逝,房屋闲置,损失扩大,为尽快化解僵局,南谯法院安排社区法官张邦新进入陡岗社区主持调解。法官社区工作站的轻松环境和社区人员的大力协助,使原、被告情绪放松对抗性减弱,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都说出了自己难处和对事情的理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该案完满化解。 对群众来说,法官工作站进驻社区,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时间,减轻当事人多次往返的诉累,而且对一些法庭上听不清听不懂的问题,当事人更方便与法官进行沟通和倾诉。对法院来说,矛盾在诉前被调解,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不仅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缓解 “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更好地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社区来说,法官工作站坚持诉前调解法院协助社区、诉讼调解社区协助法院的工作立场,使司法资源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解决纠纷方式更灵活、更温和、更有利于营建和谐氛围,社区、法院、当事人走向彼此理解、相互配合、共同解决纠纷的良好局面。2014年,南谯法院法官工作站通过开展调解、指导、确认等司法手段,已化解纠纷22件,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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