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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时间:2023-01-13 10:10:4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和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郭锋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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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党的二十大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新境界,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对严格公正司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职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推动良法进一步转化为善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水平和效果,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中。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强调,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具体形象生动的方式展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成效,用公正审判弘扬法治,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今天我们向社会发布第二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本批案例共16件,是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国范围内精选出来的,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本批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旗帜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紧扣民法典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依法裁判,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果,涌现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优秀案例。发布本批案例,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治理、融入日常生活的一次重要实践。本批案例着重强调在家庭生活中弘扬优良家风,在社会交往中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在经济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就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旗帜鲜明地亮明了法律立场和司法态度。特别是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陈某的行为侵害了肖思远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向全社会鲜明表达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坚定立场。

二是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是“人民权利宣言书”。我国民法典健全和充实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了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构建了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就是要把权利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权利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全面彰显民法典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本批案例重点选取了一批适用民法典保护企业物权、债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运用民法典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和实效。其中,安徽某医疗科技公司诉安徽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就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名誉权,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良性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四是突出强调在司法工作中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本批案例注重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市场交易的新制度新规则,充分发挥民法典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功能,强调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贯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旨在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与张某新、童某勇、王某平等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判决由国家规定的机关委托修复生态环境,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典型案例树立标杆、明确导向,是人民法院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彰显民法典的鲜明价值导向,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的案例“富矿”,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对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作用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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