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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邪教 共建和谐
时间:2014-08-21 17:32:46    作者:杜春嘉    来源:正义网

“5·28”杀人事件的社会影响极大,邪教组织的猖獗令人触目惊心。邪教的出现和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今天案件得到审判,体现了国家打击邪教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人们对科学的渴望,对正义的呼声,也是司法公开、公正的最好体现。

早在1999年的10月和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分别作出了两个关于处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出法律意义上的规定,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是煽动、分裂国家统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及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进行公开的邪教活动都做出相应规定,为打击邪教犯罪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几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众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打击了邪教组织的嚣张气焰。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看到,依然有不法分子在阴暗角落里,打着宗教信仰自由、气功强身健体等旗号,将基督教、佛教、道教的一些言论胡乱捆绑上他们的歪理邪说,利用制造行善积德的假象、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世人,甚至使用绑架、非法拘禁、色情勾引、恐吓甚至杀人等手段扩充组织、控制成员。“5·28”杀人事件中,张立冬等6名邪教组织“全能神”成员,只因发展成员向被害人吴某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便将被害人吴某殴打致死。事后,犯罪嫌疑人还口口声声“那名女子是恶魔、邪灵,就是要打死她。”“不害怕法律,我们相信神。”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这说明邪教虽被国家禁止、打击,但是私底下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气势汹汹地意图东山再起,他们的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手段更加凶狠残忍。这样的情形下,我们更应当提高警惕,旗帜鲜明地打击邪教、反对邪教。

小到个人的命运和家庭,大到社会稳定、国家的前途,我们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不仅是两种思想的交锋,同时也是一场尖锐的法治与反法治的较量。在通过司法手段对那些首恶者严惩不贷的同时,还应当在防范上下功夫。每个公民要提高抵御各种异端邪说危害的能力,识破邪教伪善背后的险恶用心绝不上当受骗,发现乱发邪教组织宣传资料、以“有缘人”为由搭讪的可疑人员应及时举报,不能事不关己,不闻不问。

反邪教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需要司法机关与全社会共同努力。崇尚科学,关爱生命,维护人权,反对邪教,弘扬正气,构建和谐,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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