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就是要有“圪巴草”精神
时间:2014-08-26 11:49:08 作者:余孝安 来源: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登载了闫胜义27年扎根边远法庭,全心全意干好司法为民工作的事迹,文章刊发后社会反响强烈,受到老百姓的赞颂。这种精神被称为“圪巴草”精神。闫胜义的所作所为给法官做出了表率,值得发扬光大。笔者认为要真正理解这种精神的实质,应当从以下方面去感悟和把握。 这种精神是一种落地生根的精神。作为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要有一种扎根基层、扎根乡村法庭的精神。很多毕业于大城市的青年学生,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好的生活环境,好的条件。可毕业工作后,一切并非如他想象般美好,部分被安排到艰苦山区法庭的学生,没有扎根的勇气,情绪波动,不愿意吃苦,甚至想跳槽到别的单位。这种图安逸、谋享受的思想,怎么能够干好司法工作呢?于是没干几天就开始懈怠,混日子,更谈不上抱负与理想。要知道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一定是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一个最后取得成功的人一定是具有非凡意志力的人,而这种意志力来自于艰苦环境的磨练,而法庭的艰苦条件正好是磨练优秀法官的场所,造就优秀法官的摇篮。 这种精神是一种司法为民的精神。闫胜义不仅27年扎根边远法庭,而且拥有一颗为民服务的心。在法庭工作的27年中,他深入田边、地头,进农舍,方便群众诉讼,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一切都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种工作方法,正是发扬了司法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司法民主的工作方法。 这种精神代表我国山区法庭法官的中国梦。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不同的岗位上,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不同类别的人梦想虽然有大有小,但是为了中国的发展,中国的强盛,他们用点点滴滴的汗水,汇聚成了江河湖海的力量。作为山区法庭的法官,他们是知识分子中小小的一部分,他们的梦想就是化解老百姓之间各种不同的矛盾和纠纷,虽然他们的梦想不是黄钟大吕,可他们那“圪巴草”精神却是整个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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