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法院:强化诉前鉴定及调查取证 赋能纠纷化解质效
时间:2023-12-06 15:26:19 作者:赵玉东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做实诉源治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中,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全流程的诉前鉴定和调查取证新模式,提升办案质效。近三年,大兴法院累计在诉前调解阶段启动鉴定程序802件,完成调查取证814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4.6%,速裁快审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6.28%。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大兴法院先后制定《“多元调解+速裁”工作衔接流程规范》《诉前调解阶段鉴定质证格式化笔录模板》《诉前开展调查取证签发调查令样式》等工作规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构建诉前优先、法官指导、诉服保障、考核激励的诉前鉴定和调查取证驱动机制。近三年,该院诉前导出调解案件90065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完成鉴定及调查取证事项8925件。 二是强化精细管理,推动制度落实。大兴法院将诉前鉴定、调查取证纳入初任调解员培训范围,通过资深法官讲授、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将特邀常驻调解员纳入法官团队,由法官及法官助理开展全程指导。开展委托鉴定评估专项培训,缩短当事人前期准备和补充材料用时,提升鉴定效率。定期召开“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推进会、调解业务培训会和“速学课堂”工作交流会,分析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展示相关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机制规范运行。定时发布《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月报》,分析各调解速裁团队工作指标,并纳入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激发各团队积极性。将诉前开展送达、鉴定、调查取证工作情况纳入特邀常驻调解员绩效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对相关调解员进行定向指导,及时补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建立“三个当日”委托鉴定机制,做到当日移送、当日审核、当日委托,有效缩短鉴定周期,提升鉴评工作质效。 四是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助力分调裁审高效衔接。大兴法院围绕“多元调解+速裁”建立一体化工作模式。在立案环节,立案人员对诉前鉴定、调查取证事项进行充分释明,指导当事人规范撰写申请书并提供基础性证据材料。在诉前调解环节,特邀调解员快速甄别材料,并在法官指导和授权下委托鉴定或发出调查令。结果出炉后,特邀调解员以新证据为基础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根据速裁法官的指示发出开庭传票。在速裁审判阶段,法官根据诉前阶段举证质证情况简化开庭程序,实现快审速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