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最讲理”
记鞍山市台安县法院黄沙坨镇法庭庭长于文龙
时间:2014-08-29 08:25:04 作者:刘峰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
他,中等个头,衣着朴实,步伐稳健,脸上总带着一抹憨憨的笑容,操一口地道的东北话,常年奔波于老百姓的田间地头。为了把邻里纠纷、夫妻矛盾、子女赡养这些涉及群众生活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他几乎把自己的办公桌搬到了农民的炕头上,一个原本在老百姓眼中应该高高在上的“衙门口人”,如今,竟然成了他们随时想见就能见到的平民法官,难怪在当地群众中有这样一句话,“事不平,找文龙”,说的就是如果邻里之间有了纠纷或者摩擦,需要有人来给评评理,头一个就会想到找他解决,他——就是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黄沙坨镇法庭庭长于文龙。 自从1991年进入法院系统,于文龙就一直在最基层法庭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广大的农村老百姓,“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最讲理”,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多年基层工作得到的切身体会,他知道,很多时候,老百姓并不懂法,但是他们那些朴素的话语所表达的诉求,却正是社会主义法律所指向的终极目标——公平正义,只要你把法律条文用他们最能听得懂的话讲明白、讲透彻,他们就绝不会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相反,他们还会对法官心服口服、外带佩服,对法律工作极其尊重、极其配合,甚至会让法官感动得流下热泪。 正是饱含着对百姓亲人的无限真情,怀着对法律工作的无比热爱,深深扎根于基层,无怨无悔,二十几年如一日的辛勤耕耘、无私奉献,才有了他今天的成绩。2008年他被鞍山市司法局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台安县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9年被中共台安县委评为“五一劳动模范”;2010年被鞍山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辽宁省工会评为“五一劳动模范”,被省法院授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鞍山市中院授予“鞍山市优秀法官”; 2013年被省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他还多次获得县法院、市中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得到了各级党组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收到锦旗5面,表扬(感谢)信15封,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充实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业务技巧,将很难把工作开展起来,更谈不上很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所以,他时刻关注国家法治的发展,特别是各种法律的修正案以及司法解释,每出台颁布一个,他都认真学习,加以掌握,时间一长,俨然成了圈内的“法学泰斗”,同事们有搞不懂的最新法律知识,都会直接来找他,往往都得到了很好的解答。他所积累的丰富审判经验,也在他笔下化为一篇篇理论思想深刻,实践特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文章,多次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并在全院交流学习。 他每天的工作非常忙,但是遇到有学习、培训的机会,他都尽可能参加并细心做好笔记,过后还经常拿出这些笔记重新看一看,有了新的理论,就及时再补充上去,这些年下来,光听课笔记就有了十几本,他常说,这是他“葵花宝典”,他的“功力”都是宝典赋予的。是的,“神功岂是等闲得,脱胎换骨需十年”,正是他多年的知识积累和业务修炼,才使得他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做到了准确判明法律关系,缜密辨法析理,快速调撤、审结案件,及时化解矛盾。二十多年来,他审理各种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年均调解和撤诉率达到86%以上,不论是调解撤诉,还是判决的案件,他都能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没有一件缠诉、越级上访的,得到了当事人的拥护和爱戴。 接待当事人态度往往体现一个人的素质和能力,许多当事人来到庭里的时候往往都是盛怒之下,呼喊不休,这也正是东北人的最大性格特点,多年的经验让他熟练掌握了应对这种场面的技巧,那就是“以柔克刚,顺水修渠”,无论当事人怎么喊,怎么闹,他都用他那惯有的笑脸相迎,热情地给他们倒上一杯水,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实在不行就由着当事人喊完闹完,把劲泄了,他再有条不紊地和当事人谈话,正是这种高度涵养和平易近人,让许多闹过的当事人后悔不已,当面道歉,他给当事人的,仍然是那一脸春风般的笑容。于文龙用自身的言行默默地影响和带动着同事们,带出了一支团结友爱、奋发向上、业勤技精的法庭队伍,他所带领的团队有多人被评为先进个人,他所在的法庭年年被评为先进法庭。 作为一名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最基层庭长,多年的审判实践告诉他,要想做好一名法官,不仅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做好带头人,更重要的是常怀司法爱民之心,常行司法便民之事,他说:“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为人民工作,为群众办事是我们的天职,要始终与老百姓站在一起,成为他们的贴心人,才会有不竭的力量”。他始终把辖区群众当成自己的父母亲人,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提出基层办案要做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有利于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稳定,还在工作中总结出了“四化调解法”,一是调解时间及时化,即对各类案件在立案过程中,抓住时机及时进行庭前调解,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对案件的快速有效处理;二是调解主体多元化,即在充分了解案件实情的前提下,积极发挥诉讼代理人、基层调解组织以及亲朋好友的力量促进调解,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调解案件具体化,即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矛盾转化的交叉点,有针对性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四是调解环境人性化,即充分利用庭前调解形式宽松、程序简洁的特点,以平等和同情之心对待当事人,营造出一种宽松、平和的环境,缩短当事人与审判人员之间的心理距离,以人性化的调解氛围,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戒心,“四化调解法”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他曾承办一起赡养纠纷案,老人85岁高龄,满头银发,步履蹒跚,因其子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专门和女儿从新疆回到台安法庭立案,于文龙接到案子后,对老人的事情十分重视,因为他也是家有老人的人,为人子女,喝着父母的血水长大却不赡养父母,这种事他最看不过,所以,第二天于文龙便赶到老人所在的村进行调解,并邀请原村书记参与协调,把老人的儿子叫到身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讲法律,更不想和你讲大道理,就想问你三句话,你能答得上,就算我没白来,第一:你是哪里来的,第二:是谁把你养大的,第三:你摸摸自己的良心是否还在”。就是这三句话,让本来做好了争辩准备的儿子变得低头不语,沉默了半晌之后,惭愧地流下了眼泪,跪在他父亲面前大哭起来,说:“对不起,爸,儿子错了,你回来吧,我养你”。老人和女儿也都忍不住哭了起来,于文龙也眼含着泪花,对老人的儿子说:“这就对了嘛,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出去干活,家里有个老人给你看看门,喂喂鸡,多好的事,别人羡慕你还来不及呢”,一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老人感动地握着他的手说:“太谢谢了,真是法院好,法庭好,法官更好”,事后,老人给法庭送来一面锦旗,上面绣着“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就这样,一场多年的家庭矛盾被于文龙巧妙化解,骨肉亲情重又融融于一个屋檐之下。 新华农场大台村委会与九名村民因土地承包费纠纷案,群众上访到场部并诉至法庭,法庭及时受理案件,通过现场走访,实地勘查,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向双方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明确他们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依据农业土地承包合同,判定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最终双方息诉,握手言和并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九起涉及镇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于文龙同志也因此受到了辖区政府领导的表扬,事后,九个村民派一个代表来到法庭,给于文龙送来2000元钱,但他婉言谢绝了,告诉村民“我只是依法办案,你们的心意我领了,司法为民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同样,新华农场也给法庭和县法院分别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表扬信表达谢意。 于文龙一心扑在工作上,在当事人家里的时间比在自己家里的时间都多,这是他自己意识不到的,但是他的家人却心中难平, “难道你卖给单位了不成”,这是电话里的妻子最常说他的一句话,每当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都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是该回去看看父母妻子了,可是刚刚有这个念头,当事人的电话就已经拨过来了,匆忙几句挂了妻子的电话就又回到了工作的内容,而回家的事,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家住县城他,二十多年来辗转于多个乡镇基层法庭任职,单位离家都比较远,但他却从未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他有过很多次回县法院工作的机会,可他都放弃了,因为他舍不下那一方淳朴的百姓,百姓们更离不开他这样的好法官。他的父亲患精神疾病多年,母亲是脑出血后遗症,而妻子则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致使左眼几近失明,三个人的生活均不能自理,有的时候家里有人闹病,他就不得不在单位、家、医院三点来回奔波,但却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事情耽误过一天工作,即使是在母亲住院治疗的关键时期,他也仍然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工作,看着他布满血丝的双眼,同志们都劝他休息,延期开庭,他绝然地说:“家事是小事,工作是大事,我不能失信于当事人。”这就是他,一个把身心全部交给了公家的人,他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对于那些必须快速解决的案件,他宁可假日不休,也要抓紧办理,快速审结了多起影响面广的涉农案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好评。 他为人正直,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有一次,他亲戚的一位老朋友经介绍找到他,目的是和儿媳打一场房屋确权官司,并要求打赢,还邀请他去大酒店消费娱乐,他当即拒绝了宴请,回绝了亲戚的说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结了此案,他因此而备受亲戚指责,但却维护了司法正义。另有一起雇员损害赔偿案,被告费尽周折找到他家,递上一个5000元的红包,并声明只要官司打赢,钱好商量,他宁可把钱给法官,也不给受害人,否则企业将无法管理。于文龙严肃地说:“你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雇员受到损害,雇主必须赔偿,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不收礼的,请你尊重法律,也尊重我,把你的钱拿回去”,他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切实保护了雇员的合法权益。事后,原告给于文龙送来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八个大字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因为这样事他办得太多了,所以有不少人说他是傻子,有人当面指着他骂得很难听,甚至原来关系很好的亲属也和他产生了隔阂,说他不懂人情,所有的这些,他都默默地承受着,但他从没有被这些所压垮,因为辖区百姓对他信任的目光和期盼的眼神是他最坚强的后盾。 这就是他——于文龙,一个多年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官,每天埋头于纷杂的案卷之中,用法律思维疏理着老百姓的家长里短和喜怒哀乐,当你问他累不累时,他送给你的还是那张憨憨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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