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法院:法官上门为八旬老伯发放执行款
时间:2024-03-14 16:57:24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法官不仅帮我要回了欠款,还给我送到家里来,你说这事儿搁谁身上不高兴?”近日,年逾八旬的王老伯在收到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送来的执行款后,高兴地逢人便讲。 图为法院干警上门为王老伯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 供图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据了解,被执行人孙某某向王老伯借款1.4万元逾期未还。在民事调解阶段,王老伯为了尽快解决自己的“心病”,自愿放弃4000元欠款,只要求孙某某还款1万元。然而,孙某某并未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多次讨要无果后,王老伯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遇到老弱病残等特殊申请执行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格外用心,尽量让群众满意!”抚松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蔺巍叮嘱办案人员。很快,在法官叶志国的不懈努力下,孙某某终于将剩余欠款打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上。 “我今年85岁了,上趟法院来回三四十里地实在是走不动。”王老伯向法官表明了自己的难处。考虑到王老伯的实际情况,叶志国决定和工作人员邵旭上门为其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 在王老伯家里,叶志国和邵旭耐心地指导老人逐一完成了签字等相关手续,最终将执行款交到老人手里。 “感谢法院,感谢叶法官和这位小同志,多亏了你们!不然这笔钱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王老伯不停地道谢。 据悉,抚松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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