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法院:以裁定终结诉讼方式审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4-05-24 18:01:18 作者:刘骏 来源: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近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3月,黄骅市辖区捷地减河入海口某镇三个自然村河段被发现有新建围堤,同时河道内多段筑有拦河土埝,用于圈筑虾池进行养殖,严重妨碍了河道行洪泄洪安全,破坏了河道的自然生态。该镇政府收到有关建议后,立即对辖区河道违占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改。同年8月,上述三个自然村河段被查出违建虾池情况“严重反弹”。经勘测,涉及违法占用河道面积达4.1227055平方公里(6184.06亩)。黄骅市人民检察院以该镇政府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由,向黄骅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受理案件后,黄骅法院立即启动“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N”联动化解机制,承办法官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向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该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立即对辖区河道违占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全部拆除河段违建虾池,消除了安全隐患。 图为黄骅法院与黄骅检察院共同到案涉河段进行现场勘查 供图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考虑到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已得到恢复,公益诉讼目的已经实现,黄骅检察院遂向黄骅法院申请终结对该案的审理。经研究讨论,黄骅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终结该诉讼。 本案适用裁定终结诉讼是对行政公益诉讼结案方式的有益实践。下一步,黄骅法院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关注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益诉讼的效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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