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举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辅导报告会
时间:2024-09-14 10:29:25 作者:孙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人民法院保密工作,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辅导报告会,中央保密办副主任、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张予西受邀作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会前会见张予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报告会。 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自2024年5月1日和9月1日起施行。辅导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典型案例和保密法律法规重点内容,深刻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针对性提出工作要求举措。 邓修明表示,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施行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进程中新的里程碑,为更好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管保密政治原则,抓实保密法学习宣传培训,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各项保密纪律与工作制度要求,确保人民法院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贯彻实施保密法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立足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院保密工作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配套保密制度,压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茅仲华、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出席辅导报告会。院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各部门涉密人员代表参加报告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