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的背后“恶”相随
时间:2014-09-02 16:50:04 作者:袁硕望 来源: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8月14日,网络推手杨秀宇----“立二拆四”案开庭,继秦志晖----“秦火火”等一系列案件的审理,一个由表演者、围观者和网络推手共同打造的“审丑”产业链条逐渐浮出水面,人们终于认识到:“丑”的背后有“恶”在相随。(新华社8月14日电) 由“立二拆四”“纯人工”炒作的“干爹888万元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均是以虚构的“炒丑”事件迎合部分网民的审丑情趣,以达到企业和个人炒作与营利的目的。郭美美、干露露、杨紫璐等一系列炫富炒作,就像“立二拆四”和“秦火火”其他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造谣生事、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网络炒作一样,其“审丑”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条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是以作“恶”为代价的。 第一宗“恶”是编造谎言,造谣生事,颠倒黑白,诽谤他人。两大“恶人”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和颠覆道德形象。特别是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污蔑道德形象,捏造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给亿万中国人民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二宗“恶”是突破道德底线,致使道德滑坡。如“僧人后海船震门”使用淫秽手段,色情包装,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准。 第三宗“恶”是影响社会稳定。如编造“7.23”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给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立二拆四”、“秦火火”之流常常“忽悠”网民,让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发动和鼓励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成为反社会、反体制的急先锋,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从而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第四宗“恶”是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无中生有,没有法律边界的谣言,通过网络推手、水军非法运作,竟然都成了热门话题。这种故意编造谣言的行为,不仅污染了网络空间,也常常损害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舆论环境造成了很深的毒害。 第五宗“恶”是触犯了刑律。“立二拆四”、“秦火火”两大“恶人”同时犯有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事实证明,“网络推手”的终极目的并不是为了他们所标榜的社会公平正义,不是为了真正的推动社会进步,而是为了赤裸裸的血淋淋的利益。 “丑”的背后“恶”相随,以“忽悠网民”为手段的网络炒作背后往往隐藏着带血的利益。网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利益集团所忽悠和利用,而对于这种“恶”,我们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毫不留情的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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