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在校生人格权纠纷案
时间:2024-12-02 15:06:11 作者:乔元兀 卜凡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万良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 郭某与夏某均是在校学生。夏某因与郭某产生矛盾纠纷,故将郭某的隐私视频及照片置于网上传播,随后韩某再次进行了传播。郭某发现后,将夏某、韩某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删除网上传播的隐私内容,在朋友圈以视频形式连续赔礼道歉七天,消除影响,并对自身遭受的精神、名誉损害进行赔偿等。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法官针对被告夏某、韩某的行为是否给原告郭某的人格造成损害,以及原告郭某要求赔偿5万元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展开法庭调查。 庭审中,双方均提交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官也进行了调解,但因被告夏某、韩某赔偿能力有限,郭某也不同意调解的金额,故导致调解无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夏某、韩某删除涉及原告郭某隐私内容的图片及视频;被告夏某向郭某以录制视频方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内容须经法庭审查;被告夏某、韩某赔偿郭某精神损害赔偿金各6000元。对于郭某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悉,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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