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法院:守“食安”护民生
时间:2024-12-27 10:52:52 作者:周伟萍 姚静 来源: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食品原料问题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9月3日,王某在一网络平台花费680元购买了一款由韶关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生产制造的天冬面。随后,王某发现该产品中的主要原料“天冬”属于中药材,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食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6800元,解除买卖合同,退货并退款68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就药食同源与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食品公司认识到自身的疏忽与错误,表示愿意积极承担责任。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当事人随后送来一面写有“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以感谢法官的积极协调、公正司法。 下一步,曲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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