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4-22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南京雨花台法院:助力“网红”餐厅重燃“烟火气”
时间:2025-04-18 18:05:00    作者:张瑶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的调解方案真是救了我们,让我们有机会继续经营,也给了我们‘东山再起’的信心。”一家经营特色主题餐厅的负责人感激地说道。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0年12月,管理某商圈的房产公司将沿街商铺出租给了一家经营特色主题餐厅的餐饮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八年的租赁合同。后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原是“网红”的餐厅客流量骤减,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从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该餐饮公司已累计拖欠房产公司租金近170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房产公司将餐饮公司起诉至雨花台法院,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房租、违约金,并返还商铺。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费月华没有急于开庭下判决,而是多次听取双方的诉求和实际困难,深入了解案件细节。通过实地走访案涉房屋,调查餐厅的经营情况,法官费月华认为,如果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餐饮企业不仅无法继续经营,还要承受沉重的租金压力,而房产公司收回商铺后也需要时间二次出租,很可能面临商铺长期空置的困境。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帮企业“喘口气”,让餐厅活下去,尽可能将彼此损失都降到最低。“调解优先!”在厘清办案思路后,费月华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

“餐厅漏水导致几十名客人退单,大几万元的单子就没了,你们至今不给赔偿,无权解除合同!”“漏水问题我们及时维修了,但餐厅要求的赔偿数额从几万元一路上涨,最高时达160万元,相关证据也拿不出,这笔赔偿我们没法认!”在调解现场,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肯退让。

眼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法官费月华及时制止了双方的争执。她向餐饮公司释明,房屋漏水问题不能成为拒付租金的理由,其拖延给付租金的行为已经违约。同时,她直言:“如果单纯断租腾退,对双方来说都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法官的一番话让针锋相对的双方安静下来。法官费月华趁热打铁,抓住双方曾经合作愉快这一突破口,给出解纷建议:餐饮公司采取分期支付方式解决欠付租金问题,适度减少资金压力的同时,也能保障房产公司合法权益。在法官的推动下,双方就漏水问题的争议暂时得到搁置,并承诺在十天内给出调解方案。走出调解室时,双方的脸上明显没了进门时剑拔弩张的情绪。

忙完白天的审判工作后,费月华打开了微信,调解工作微信群里上百条消息夹杂着证据照片依次蹦了出来。面对双方在租金金额、分期给付时间节点等问题上的争执,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她对两家企业的往来账目逐笔梳理、反复核对,尝试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量身定制”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对方案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更令人欣慰的是,目前,餐厅经过重新调整,逐步恢复了盈利,生意走上正轨,房产公司如期收到了第一期租金,案件实现了“双赢”。

一份调解书,承载两份信任与支持。“网红”餐厅重新迎客,房产公司的收益也得到保障,这正是司法助力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雨花台法院将继续深化涉企案件调解机制,探索更多灵活多样的法律服务手段,推动更多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诉前,让司法的温度传递到市场的每一个角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