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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亮相”广场屏幕
时间:2014-09-15 17:24:41    作者:高建业    来源: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4日,安徽省蚌埠市淮河文化广场巨大的公益广告牌上,数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屏幕上“亮相”并滚动播出。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定期将“老赖”信息通过广场公益广告屏向社会公布,公开的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行法院、执行依据、执行标的以及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相关信息。只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名单中删除。

同时,蚌埠中院还加强与房管、土地、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对其在贷款、买房、注册公司、政府扶持、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限制,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让失信者为他们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据蚌埠中院执行局局长朱超介绍,被加入失信执行名单的“老赖”都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选择的,对所有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蚌埠中院将分批定期在市中心的公益广告大屏上进行公示,向其施加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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