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乡村走来。
自1989年至今,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靠烧煤取暖的农村人民法庭工作21年,经手裁判的2100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实现了“三无”:无一上访,无一申诉,无一矛盾激化!
2009年“感动吉林”年度人物评选颁奖会上,评委们对你的评价是:“你是一座天平,天平的左面,是司法公正;天平的右面,是百姓民生,一左一右,不偏不倚。”
这些年,你是怎么走过来的?
“扎根农村20年”
你出生在吉林省农安县农村, 1980年考入绥化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中学当老师,后又考取法律专科,1989年调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工作。
也许是与这有关,你对这儿的百姓有着那样深的感情!
有一次,哈拉海车站村一名妇女,光着脚披头散发跑到法庭,哭诉无法与丈夫沟通,请求解决夫妻矛盾,又不要求立案解决!怎么办?你马上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多方协调,将这名妇女的丈夫找到法庭,从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入手,从家庭、孩子等诸多方面的影响进行剖析,唤起丈夫对妻子、对家庭责任心的珍惜,终于使夫妻达成谅解。当他们夫妻两人言归于好走出法庭时,已日落西山。你只是审理一起案件,却挽救了一个家庭。
20年间,你办多少起案件,有卷可查的数得清,但像这样未立案但事已办好的例子,究竟有多少,你数得清吗?你说法庭是处理家庭矛盾的机关,不是离婚的机器,这可真是掏心窝子的话啊!
“不为名利不为钱”
你在法庭工作,当法官,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平时,你很少联系人,甘于寂寞和孤独,守着法官的良心。
那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较上了劲,女方为了少返彩礼,四处托人,当熟人拿钱找你的时候,被你拒绝了,你告诉他,如果把这钱给男方,何必惹起打官司?男方也找“能人”来送钱,你问他,你们打官司是为了向对方要钱,有给法官的钱,诉讼中向对方做出让步,何愁调解不成?结果,最后双方给法官送钱都没送成,但在案件调解中双方都做出了让步,纠纷解决了。
有一次,你处理一起母亲张王氏告她儿子的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审理中,儿子两口子不说实话,气得母亲痛不欲生,责任心促使你多方走访,调查取证,终于证据在握,使案件水落石出,案件得到公正解决。张王氏高兴之余用土篮装了200只大鹅蛋、外加200元钱,在你回家路上的僻静处一直等到你晚上下班,非要送给你,你拒绝了老人家的好意,雇一个三轮车连人带东西把这名农村妇女送回了家。
“愿得万家皆和睦”
农安县哈拉海法庭是一个建庭比较早的农村法庭,距县城有30公里,辖区有5个乡镇,案件数量始终居高不下,20年来,你办了2000多件案件,媳妇叫你工作狂。
在法庭,你是办案能手,更是调解能手。你说,这些年,你体会做好调解工作首要一条是要让当事人相信你。为此,有的当事人想叫你出来,要与你单独说两句话,你不去,你说有话当面说,好话不背人。这样,就容易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为调解踢开绊脚石;有时,当事人会递来一支烟,你不抽。说对方当事人会想,你们认识啊,是不是托上人了;有时,当事人一进屋就叫你大叔、大哥,你说也不行。这么叫,对方怎么想,会对法官不信任……呵,真是细到家了,案件办不好?那才怪。
你体会做好调解工作的第二条是要找到案件的症结,这话也说到点子上。你在法庭工作多年,尤其是处理赡养案件多。你总结赡养案件大多数是儿女觉得老人对待儿女们不公正造成的,抓住“老人不公”这个症结,就抓住了办好赡养案件的金钥匙。为此,案件审理中,你让心里不公的儿女先听着,先问没说不公的儿女,做到情况心中有数;然后,找到老人不公的原因,让儿女心平、心顺;之后,再掌握时机、趁热打铁,这样,10个赡养案件9个能调成。这道理,不心系其中,恐怕体会不到。
你总结办好案件的第三条体会就是要钻研业务、熟悉法律,案件能调到什么程度,心里要有一杆秤,一个字:公。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多说了,20年来,你办理的2000多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不低于90%,没有一件错案,真过硬。
“个人得失何须谈”
农安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前几年,你每月的工资才600多元,就是现在,才1700元,而你爱人又没工作,家境可想而知。
这些年来,农安县法院的历届领导十分关心你的工作和生活,几次要调你到县法院机关工作,但你没有去,你说,靠你这点工资收入,到县城你活不了,而在农村,日子还能过。
当年,你的两个孩子在农安实验中学读高中时,回家时的最大愿望是吃块大豆腐……听起来让人心酸啊!
就是现在走进你的家门,还会看到你家徒四壁,至今还住着火炕平房,没有自来水,用着14寸的黑白电视机,连那台单缸洗衣机也是庭长送给你的。
但你有所失,更有所得。你和爱人言传身教,把两个孩子都培养得很好,个个都考了600多分的高分,上了国家重点大学,都获得了奖学金,这多么让人欣慰!
还有,就在2009年春天,你在一个亲属家聚会,一个女教师听说你的名字,径直走到你面前,手端酒杯,非要敬你一杯酒。正当你不知所措时,这位女教师激动地说:“翟法官,您是我家的恩人,我爸经常告诉我们,哈拉海法庭有一个翟法官,他为人正直、为官司清廉,不管何时何地你们见到他,一定表达我的诚恳敬意。”啊,原来这是15年前的一个被告的女儿,当时这名被告穷困潦倒连回家的路费都没了,你兜里也只有30元,你给自己留了10元,给了他20元。他当时都要哭了,事隔15年,还记着让儿女报恩。
你在农安县哈拉海镇,你生活得很仗义,很有尊严,很满足,很光荣。
在吉林省2009年“感动吉林”年度十大人物评选中,全省近五分之一人参加投票,在总计490多万张选票中,你作为全省7000名法官的唯一代表名列前三,走上了领奖台。你的名字载入了《吉林年鉴》。
2010年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你记个人一等功。
3月31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市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在“感动吉林”年度人物颁奖仪式上,你的获奖感言:“我是农民的儿子,看到农民群众期待的眼光,我就感到要是办错案,就对不起父老乡亲!”我们记住了!
你在长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事迹报告会上的发言——“我已年过五十,只想在我有生之年,在我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为老百姓多办点实事,永远做一名农民兄弟信赖的乡村法官。”我们也记住了!
你给自己写的四句打油诗——“扎根农村20年,不为名利不为钱。愿得万家皆和睦,个人得失何须谈。”我们都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