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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名年轻人的法律梦
时间:2014-09-18 07:58:32    作者:陈余    来源: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安徽卫视《超级演说家》栏目6月20日播出了一名法本科生的演讲,她在里面提到了这样一句话:“我的每一门课的教授都曾在课堂讲过‘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现实中……’”。听到这样的话,想着自己算接触法律也有好几个年头,到法院工作一年时间了,心里的悸动和感慨依然平复,自己不清楚当初揣着的法律梦如今变成了什么模样。大家带着法治理想进入法院,一年时间,曾经将“法官”这个职业作为毕生追求的信念已经开始动摇,也充分体会到了“法律是这样的规定的,但现实中……”这句话的无奈,到某部门调取证据盖章时被告知都为同级单位凭什么要盖章时的尴尬,看着某些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毫无根据的上诉、提出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时间的无力,在闲暇时都充斥着我。到底是谁在践踏着法院的权威、在蹂躏着中国法律的尊严?如此种种让我变得有些彷徨。看着电脑里面未写完的东西,“主张加班工资的疑惑”、“公司滥用诉讼权利拖延劳动者维权”、“劳动关系中的博与弈”、“管辖权异议之殇”,想着自己是不是心态出了问题。面对这样的局面写点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就能改变么?
    直至最近,无意中再次看到了邱大哥写的那篇《八十一难与西天取经》,感觉自己有了一些的领悟。是的,唐僧身边有能72变的孙悟空,完全可以拖着筋斗云送他们到取得真经,为何要经历八十一难才取得无字经书呢?苦难是人生中必然、必将面对的,愤恨、抱怨、牢骚无助于是,应当尽量冷静、平和面对和默默承受。自己何不将遇到的无奈、尴尬、无力当做一种磨练呢?正如邱大哥所说:“法官每次裁判都会有心智的苦难,法律与道德、公平与正义、程序与实体、法律与政策等等,在决定裁判时的苦苦思索与冥想,都升华着我们的心灵。”法官工作让我们看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给我们架起通往更高境界的桥梁,我们要做的就是适应法官的角色、法官的任务、法官的环境。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开始,在这之前或是之后,都会有法官选择离开,但是不论何时、不忘初心。无论是掉头而去,还是沉默坚守,抑或欲走还留,法院工作的经历都是人生经历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心中一个明亮的梦,法律人无法抑制的情结。
    不管如何,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律人,应当敢于直面现今的局面,做真的猛士。也希望将来有一天,法学教师能理智气壮地告诉自己的学生:“因为这样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以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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