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法院:学先进“登门取经”
时间:2014-09-19 10:12:53 作者:阮传宝 来源: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图一、考察学习小组在芜湖县法院参观该院诉讼服务中心 图二、参观芜湖县法院远程提讯及视频接访室 图三、考察学习小组在芜湖市三山区法院参观该院审判法庭 图四、学习考察小组参观芜湖县三山区法院党建工作宣传栏 2014年9月9日至10日,由凤良龙院长带领的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审判管理业务学习考察小组赴芜湖、合肥等地法院参观学习,并就诉讼服务、审判流程、文化建设等情况同先进法院进行了交流、探讨。 学习考察小组先后来到芜湖市芜湖县人民法院、三山区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在三地法院负责人的陪同下,学习考察小组先后参观了芜湖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候审室、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同三山区法院进行了认真座谈;随后,学习考察小组又来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在庐阳区人民法院院长陶霞的陪同下,学习考察小组依次参观了该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数字化审判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机房、羁押候审室、监控中心、会议中心、干警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健身房、干警餐厅、音乐茶座等。 座谈时,学习考察小组就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立案信访工作、审判流程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讨和交流,并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工作与当地法院进行了认真探讨、交流。通过开展这次学习考察活动,使我院干警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在学习先进中感受到了差距,在交流思考中扩展了思路,同时也得到了很大启发,为我院“两庭建设”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