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4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各地高院学习贯彻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统一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时间:2014-09-25 08:39:01        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月23日,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全国各地法院纷纷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促进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山 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认识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使全省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要在司法改革过程中自觉与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在认识、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深刻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作用,坚持正确牢固的理想、信念,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山 东

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随即向正在参加全省第六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的代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白泉民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各级法院院长要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树立严明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讲纪律,讲政治,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作勤政廉政的表率,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湖 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汇报,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准确把握当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广 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周强院长的讲话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理解改革,积极投入和支持改革,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各级法院绩效考评内容,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重 庆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表示,重庆法院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好周强院长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以提升素养为根本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建设“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的新路子。钱锋强调,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广泛开展“读党史、谈理想、强信念”主题活动,始终坚持大局与细节两头抓,切实改善司法形象,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到能力素养提升全过程,始终把选人用人导向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六难三案”。

陕 西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抓思想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中,牢牢筑就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站稳脚跟,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用全局的胸怀、发展的眼光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决排除各种干扰、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六难三案”为重点,全力抓整改建机制,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全面加强队伍监督管理。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