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政府信息透明,还得快马加鞭
时间:2014-02-27 22:16:07 作者:王石川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013年,国务院哪些部委的信息公开最为透明?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显示,教育部、国家安监总局、发改委表现最好,但部委整体得分不高, 排名第一的教育部得分65.08。得分普遍不高,有两种可能,相关项目组设置的标准过高;或者部委信息确属不透明。项目组成员称,“不少部门回复我们的申请时,不是用正式书面回复,而是在电话里简单说说,答复的不规范,不能在规定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这种倨傲态度,也许为信息透明度减分不少。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已迈出重大步伐,中央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上不断推进,比如晒“三公”经费。但从现实反馈看,离公众预期仍有距离,虽然晒了“三公”,但不够细致,没有达到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的地步。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难尽如人意,“大量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要么不公开、要么不能全面公开、要么不能及时公开、要么公开了难以查找”;近年来不少公民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常常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说过,“要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向人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说真话、交实底,本是政府的职责,岂能遮遮掩掩或者吞吞吐吐? 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高涨,更加关心自身的处境与权益,现代政府更应该坚守基本的法治意识和权力伦理,尽快适应公众监督,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 去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并且“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去年10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如果做到这些硬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然又向前迈开一大步。而去年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传递的信号是,政府公信力是软实力,而信息公开课提高政府公信力;该公开不公开,就应该问责责任人。 有学者认为,现代政府的要件和基准,就是透明、法治、回应、责任、服务和公信。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构建离不开透明政府和回应政府。实际上,透明是法治的前提,回应是责任的基础。很显然,无论从哪方面讲,信息透明都是政府无法回避的责任,唯有信息透明,建设阳光政府,才有法治政府、服务政府。 一个坦荡的政府,没有什么向公民隐瞒的;一个自信的政府,也没必要遮蔽信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公民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才能不断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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