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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稳定器作用
时间:2014-09-25 16:31:19    作者:郭建平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副院长  

兵团是新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是新疆稳定的核心。兵团审判工作是兵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促进兵团事业和新疆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能。纵观60年的发展历程,兵团法院始终把维稳戍边作为立身之本,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国际社会民族宗教问题日益突出,国际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之心不死,新疆民族分裂活动和暴恐犯罪呈升级态势。今年以来,从昆明“3·1”暴力恐怖案件,到乌鲁木齐“4·30”暴力恐怖案件,乌鲁木齐“5·22”暴力恐怖案件,再到喀什地区的“7·28”、“7·30”暴力恐怖案件,暴恐分子连续制造的多起案件,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新疆发展稳定关系全国大局,担负屯垦戍边使命的兵团在新疆稳定大局中作用特殊。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兵团五家渠市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提出了兵团要努力建设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的新要求,为兵团进一步发挥好特殊作用,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工作遵循。

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也是统领兵团法院各项工作的总纲领。新疆工作的总体战略是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本方式。“稳定器”是兵团的根本使命所在、职责所在,是兵团存在的根据、立身的基石。因此,兵团法院作为国家的“刀把子”,作为推进法治的重要力量,作为兵团履行维稳戍边使命的重要力量,关键是要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稳定器作用。

充分发挥兵团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稳定器作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新疆最大的危害是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连、兴风作浪,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兵团法院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新疆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在当前新疆反恐维稳的严峻形势中主动作为、强化担当,针对当前新疆暴力恐怖活动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坚持“严打”、“严防”、“严治”相结合,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三非”破坏活动,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平安兵团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必须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治兵团建设

要依法妥善处理兵团推进“三化”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处理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民间借贷等各类涉及民生的纠纷以及事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涉农案件,保障各族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和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兵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进行诉讼,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热情、合法、高效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各族职工群众深刻认识恐怖分子、分裂分子的残忍行径和险恶用心,积极推进法治兵团建设。

必须加强基层工作,做好群众工作

“社会稳定关键在基层,长治久安关键在人心”。兵团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兵团法院要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为着力点,把司法为民同执法办案工作有机融合,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基层各族职工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做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处处显和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和经常性集中教育机制,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职工群众期盼和要求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努力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党的最大拥护和对人民法院的最大信赖。

必须提高维稳戍边能力,练就过硬本领

兵团法院要加强专门力量建设,提高干警维稳戍边意识,增强干警应急处突的维稳能力,加强司法警务规范化和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参与兵团维稳安保工作,各重点维稳师法院要在所在师党委领导下定期开展维稳处突预案演练,实行值班备勤常态化,做到一旦有事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打得赢,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必须着力深化司法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对于兵团发展壮大、履行维稳戍边使命有着非常重要的特殊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面深化兵团改革”。审判工作作为兵团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要根据兵团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方案和2014年改革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提高改革工作质量,还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具体步骤,围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以赴抓好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进,着力解决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目前,兵团法院已在庭审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涉诉信访改革、执行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办案程序、规范涉案财物处理程序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必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所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一方面,兵团法院要以驻第三师四十四团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为平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等,提高干部群众对宗教的正确认识水平和抵制非法宗教的自觉意识。要积极培养连队后备人才,做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化的带头人,为实现连队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双语法官”培训,坚持以思想政治坚定、业务素质优良、工作作风扎实为标准,增大少数民族法官和干警比例,促进提升兵团法院审理少数民族案件的司法能力水平,妥善化解各类涉少民族纠纷案件,努力营造和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关系。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责任,更是兵团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意志、共同责任。没有一往无前的进取意识,没有乘势而上的机遇意识,没有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也不可能有明天的辉煌。兵团法院要牢记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稳定器作用,为兵团发挥好“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的新要求,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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