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基层法院执行局每年执行的案件占全国执行案件的90%,而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现状是人少案多,工作压力大。
每天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抓“老赖”,写法律文书……田间地头、企业厂区、街头巷尾,都成了执行法官即便是深夜也会出现的地方。
“冠军”一年结案1924件
一年1924件,这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办案冠军”——南城法庭执行法官卢建文一年的结案量,许多网友惊呼:“这不是法官,这是‘奥特曼’!”
然而当《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走进这家法院才意识到,这个数字并不是神话。
2010年9月才调任东莞第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的刘晓宇,3个月就执结案件326宗。这位此前在民庭工作时曾一年审结1600件案子的“80后”法官,在妻子生产后的第二天就回到执行岗位上。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案子实在太多,没办法。”
被迫变身“奥特曼”的基层执行法官显然不只卢建文和刘晓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每年平均受理执行案近1.3万件,27名执行法官每天要跑遍顺德10个镇街、约860多平方公里的村居。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古春成2009年执结案件1023件。
这还只是新收案件,对执行法官而言,还必须面对一块更难啃的骨头——清理积案。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马新英2009年2月开始接手工作时,发现该院的执行积案多达1600余件。为此,马新英带着全局干警起早贪黑,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苦干了近8个月。现在这1600多件案子已经执结93%,所有全国挂牌督查的案件全部执结。
找财产被迫“围追堵截”
一天清晨6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农贸市场。古春成带领十余名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肖某堵在了蔬菜摊位前。肖某一下傻眼了,已经拖欠近4年的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
这是顺德法院集中清晨执行行动的一个镜头。为了堵住“老赖”,执行法官们常常需要利用夜间、清晨等时间进行突击执行,执行法官与“老赖”之间的较量,似乎已变成一场“游击战”。
“案件判决之后,‘老赖’就与执行庭法官玩起了捉迷藏。法院传唤他不来,又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多次上门总是吃闭门羹。”古春成告诉记者,这些人长期躲债在外,行踪不定,执行法官扑空概率高。如果找不到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难以调查,下一步工作也无法开展。
“最难的是很多事情执行法官控制不了,比如能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刘晓宇说,找到人是为了掌握他财产的线索,很多时候只有找到人才能找到财产。
“说实话,我们三分之一的精力都花在了找人上。”马新英说,农村有的老百姓,把钱搁在鞋里、藏在被垛里,根本不往银行存,所以必须找到人。
执行法官常挨骂受威胁
因镇政府拖欠200余万元工程款,吉林市丰满区的刘少玉上访了6年。
为了解决这起执行案件,马新英两边跑了不知多少趟,电话打了上百次,好话说了上千遍。然而,两头当事人都不领情。被申请执行人说:“马院长,刘少玉给你多少好处,这么卖力气。”刘少玉甚至骂开了:“你们法院帮着政府骗老百姓吧!”
说到这里,马新英的眼圈有些红了:“最怕的就是当事人不理解。一次,一名被执行人嚷着就是不给钱,然后一口唾沫吐到我的一位同事的脸上,那个40多岁的汉子回到办公室就哭了。”
“你等着,我一定给你好看”,刘晓宇说,这样的威胁算是比较“温柔”的,做执行的老法官都曾遇到过。
广州市法官协会2008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该市中院共发生28起暴力抗法或法官受伤害事件,其中有19起发生在执行阶段,约占68%。
“就法官群体而言,执行法官的职业风险无疑是最大的。”刘晓宇说。
自掏腰包资助当事人不稀奇
2008年,古春成坚持7年资助一名案件当事人孩子读书的新闻,传遍了顺德。
早在2001年,在顺德打工的江西籍农民工黄某因车祸死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周某赔偿死者家属17万余元,车主陈某承担垫付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按期履行,黄某的妻子孙玉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交到了古春成手中。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周某、陈某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痛哭流泪的孙玉兰,古春成自掏腰包资助她的两个孩子上学,而且一帮就是7年。
“我们院每名执行法官一年要执行200余件案件,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不少见。像古春成这样自掏腰包帮助当事人的,在我们法院是经常发生的事情。”顺德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面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法官纵使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依然是收效甚微。”刘晓宇告诉记者,自掏腰包至少可以让这些拿不到钱的申请执行人买张票回家。
“究其根由还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凭法院的一己之力是难以解决的。”顺德区法院院长何树志透露,佛山中院曾向有关部门递交设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及救助基金的报告,目前仍在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