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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中院:开展“排查问题、整改提高”专题活动
时间:2014-09-28 16:00:24    作者:胡云秋    来源: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增强全院干警的规范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培育良好作风,提升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法院开展“排查问题、整改提高”专题活动,将问题排查的范围由领导班子成员扩大到全院干警,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的突破,真正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三全”原则,实现排查主体全覆盖。“三全”原则即要求排查主体上达到“全员、全院、全面”。“全员”原则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需要带头开展问题排查,而且全体干警均需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全院”原则要求问题排查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涉及全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全面”原则要求排查问题的范围要涵盖案件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是坚持“三多”标准,实现排查问题全方位。“三多”标准即要求排查问题上达到“多角度、多层次、多回合”。“多角度”标准要求对个人问题的排查不能仅仅从某一方面进行,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多角度查找;“多层次”标准要求个人排查的范围不仅涉及个人所负责工作事项,还要涉及部门工作和全院性工作;“多回合”标准要求问题排查不能浅尝辄止,要遵循“排查-整改-督查-再排查-再整改-再督查”的巡回方式,在反复查找中进步,在不断整改中跨越。

三是坚持“三重”理念,实现整改措施的全力度。“三重”理念即要求整改措施上达到“重实际、重机制、重长效”。排查问题是重点,整改提高才是关键。“重实际”理念要求问题排查完毕后,个人必须根据自身排查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重机制”理念要求对问题的整改,要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做到有章必循、违规必究,将全院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运作的轨道;“重长效”理念要求将整改后的督查摆在重要位置、融入日常工作,着力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制度推动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开展,孝感中院实现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推动了司法作风的积极转变,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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