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政法人生第一步
时间:2014-09-29 15:58:33 作者:魏华 来源: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
四年的本科学习生活转瞬即逝,我屹立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思念着生我养我的那片黄天厚土,但我也承认我同时深爱上了脚下这片曾经令我魂牵梦绕的红土地,通过四年的法学学习与检察院的半年实习经历,欲走还留间,法院,始终成为我心中一个明亮的结,于是,我通过2010年云南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到了四川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而今已经毕业来到瑞丽市人民法院工作一年。在这一年中,我经历的不仅是角色的一次转变,也是人生一次重要的过渡,总结起来就是四个过渡,一种期待。 一是从“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的认识过渡 刚刚走出法学院,历经司考,并将很快获得法官任命到办案一线,稚气尚未褪尽,法袍即将加身,司法不是安坐论道的纸面文章,法官更是一门素养、经验和心性无一可缺的职业,远不是一纸证书换取一身法袍那么简单,法学院的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并非能一蹴而就,年轻的我很快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于是,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司法实务工作者即使有满腹理论而没有实干精神和处事能力,没有解决问题的能耐和实践能力,一切都是空谈。单位里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事,他们都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家,都是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专家,都是处事能力极强的大家,我要谦虚地向各位老师学习实践经验和处事能力,渴望在他们的不吝教诲和指导下将我非常有限的理论投入到无限的实践工作当中,将理论更好地作用于实践。引用习近平总书记谈到的一句话来自勉,就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二是从学生到法院干警、从社会人到法律人的身份过度 每每上下班途经校园门口看到将要迟到而匆匆赶路的三三两两,看到迎接放学而相互追逐的欢快身影,我仿佛身在其中。岁月流转,时光不再,80后的我们怀揣梦想与信念走出校园步入职场,作为当下的司法人我们是纠结的,接受了系统的现代法学教育,接过了前辈手中的法槌,却面对的是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低迷的现实,但我们又是有幸的,因为我们正在见证和亲历将这个国家导向法治轨道的大时代,回想起毕业典礼那天,敬爱的龙宗志教授语重心长的跟我们说“从你们踏进法检大门的第一天起,你们就要明白,中国的法治之路会很漫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它也许需要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与奋斗……不管社会流俗如何评价,你们自己内心要珍惜它,才能在实际行动上维护它的神圣性。”由中共第十八界三中全会开启的第三轮司法改革方案即将出台,最高法制定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即将实施,昭示着我国走向法治的决心与信心。前方的路任重而道远,年轻的我们注定将在成长中纠结,也在纠结中成长。 三是从钻研书本文章到奉行法治,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过渡 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当信仰法治,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必须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中国的建设要符合国情,我国的国情不仅在于北上广,更多的在于广大的基层和农村;司法进程同样不只是看到沿海发达地区的进程,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占据大多数人口的广大基层、农村的法治发展需要。“尽信书、不如无书”,要在实践中获真知,将司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让司法促和谐、保稳定才是基层司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永远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和信仰,不得逾越。 四是从感恩父母到感恩组织、领导和同事的过渡 回想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劳一生的父母,含辛茹苦将我抚养成人,供书教学把我培养到毕业,实属不易。他们的恩情铭记于心,日后必将回报。而今我离父母千里之外,除了感恩父母对我的牵肠挂肚,同时感恩的就是党组织、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从去年实习之初到现在正式参加工作一年来,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热情,关心,帮助我学习,教导我工作,让我这个不远千里来瑞丽法院工作的异乡人时刻感受到无所不在的温暖。我们彼此之间和谐、互助,相处得非常愉快。在此,我衷心地感谢党组织、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心,让我感觉到我在他乡也有一个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此,我会努力踏实的工作,在党组的正确带领下,和诸位一道,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以最饱满的热情和尽最大的能力为法院做出应有的贡献,使自己的政法人生越发充实和饱满。 一种期待:十大关系、政法工作、饱满人生 在研究生即将毕业时,敬爱的喻中教授对我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下面结合老师的教诲和我的一些体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和共勉,老师期待我们实现理想的政法工作和饱满人生要处理好的十大关系:一、读书与耕田。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以广博的知识拓展视野,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二、政法与文化。要发挥法院文化凝聚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作用,努力建设文明法院、文化法院。三、原则与灵活。就是在司法实践工作中,讲法律原则、政治原则下,把案件办好、办妥。四、理智与激情。要求工作在理智的基础上而富有激情。五、安心与安身。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场,我们只要守住法官这个道场比什么都好。六、政治与社会。司法工作不能脱离政治与社会,需负有政治责任感和社会关怀。七、儒家与道家。为人处事可思考儒家与道家的理念。儒家治世,安顿此岸世界,兼济天下;道家养身,安顿彼岸世界,独善其身。八、法律与人。司法工作中,适用法律要注意人性、人情、人伦和人权。九、真与善。真是要求司法实践要合乎规律性,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善是司法活动的目的性,呵护人民的善言善行,真与善是我们不懈努力追求的价值目标。十、过与不及。凡事注意分寸的权衡,尺度的把握,节奏的拿捏,火候的控制。 老师的期望,不仅是对我们的期待,也是我们对自己的要求。走过政法人生的第一年,收获颇丰,受益匪浅。作为儿女,孝敬父母是天职;作为学生,终身学习是本职;作为党员,一心为公是要求;作为干警,司法为民是宗旨。我必将担当好这四个角色,抖擞精神,迈着坚实的步伐实现自己饱满而踏实的政法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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