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强化“四公开”
时间:2014-10-01 22:28:35 作者:李永慧、王振 来源: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加大力度,推行卷宗材料公开、审判过程公开、生效文书上网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用公开透明的态度,换取群众的信任。 一、卷宗材料公开。对于案件当事人需要查阅的卷宗材料,属于公开范围的,一律对当事人公开查询、复印。对于证据材料一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利。 二、审判过程公开。提前通过网络预订审判庭室、对外发布庭审信息。开庭过程中,对于法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相关人员及群众进行旁听。同时,积极推行网络庭审直播,实时上传庭审直播视频,确保审判过程公开。 三、生效文书公开。平舆县人民法院各个业务庭室确定一名统计生效文书人员,每月将生效文书上报政治处统计人员。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在被隐去当事人基本信息后,能够及时上网。 四、执行信息公开。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向申请人及时沟通执行进展情况。根据财产线索及时进行执行,被实时反馈执行结果。对于当事人要求复印的执行卷宗,法律规定对外公开的,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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